宁夏医疗保障信息 2021年第2期(总第39期)

发布时间: 2021-07-08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2021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召开

2月3日,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银川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秀丽作了题为《站位新阶段践行新理念构建新格局全面开启我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分析“十四五”时期医保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了2021年重点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银川市、石嘴山市、平罗县、同心县、原州区、海原县医保部门负责人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0年全区医保部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坚定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动摇,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制定《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编制《宁夏全民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提升了基金统筹层次。二是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较早将确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纳入免费治疗,提前拨付定点救治机构1.7亿元医保基金,阶段性为参保单位累计减征医保费用4.13亿元。三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贫困人口实现参保率100%,资助贫困人口参保73.4万人次,资助缴费1.84亿元,减轻医疗费用负担7.53亿元,持续推进贫困人口“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待遇保障机制,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到位。四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强化目录管理机制,支持县域综合医改。五是高效推动价格改革和带量采购工作。三批次国家集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幅69.86%,预计年度可节约药品费用3亿多元,全年两病门诊用药报销332.4万人次,纳入统筹范围的总费用3.8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达56%。六是从严监管,坚决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全年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331家,处理医药机构1504家,涉及医保违规资金9662万元。七是打通医保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年医保电子凭证累计激活171万用户,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57.47万人,增幅创历年新高,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一站式”结算,区内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等八项措施,与内蒙古签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会议强调全区医保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精准对标对表,准确把握全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任务新形势新要求,深刻理解新发展阶段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发展理念对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新发展格局对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并在“十四五”期间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公平统一、可持续、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推动全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会议明确2021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以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主线,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突出管好长远,做优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不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高度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暂时保持现有医保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二是突出补齐短板,纵深推进制度改革落实,重点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抓好《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规范和完善我区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整合完善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政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政策,开展相关立法调研、修订和起草工作。三是突出精细管理,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更有效率更高质量的医保支付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强化“三项目录”管理,做好国家2020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加强两定医药机构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四是突出战略购买,常态化常态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持续解决看病贵的难题。做好试点医院优化比价关系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逐步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建立与外省普通医用耗材和试剂挂网采购数据共享机制。五是突出防范风险,健全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履行好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20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我区的《实施意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清零行动”,抓好“双随机、一公开”落地执行,协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六是突出优化服务,推动公共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高医保治理能力水平。加强“放管服”改革及经办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经办行风建设,更好方便群众办事。

会议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引领,夯实理想信念根基;加强队伍建设,培育事业发展源泉;强化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党的建设水平,为谱写新时代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自治区医保局班子成员及所属处室、中心负责人,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扶贫办等部门有关处室负责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月1日起,宁夏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月1日起,宁夏将正式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国务院“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内容之一,也是列入2021年宁夏十大民生服务事项内容之一。我区成为首批15个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区。

2020年,按照国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接口标准,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改造。为确保结算工作顺利推进,先后组织与青海、内蒙古、陕西、贵州、云南、上海、北京、天津、山东、黑龙江等多省区联调测试,经实卡测试,宁夏无论作为就医地还是参保地均能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按照“有序推进”的原则,将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人民医院、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8家三级医院纳入首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先期开展城镇职工普通门诊个人账户刷卡结算,我区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就可在全国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刷卡结算。逐步实现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大病跨省直接结算,适时扩大结算范围,切实满足参保群众就医需求。

自治区全民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

通过专家评审

1月25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宁夏全民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验收评审会。来自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社科院、宁夏医科大学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规划进行评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斌主持会议,编制单位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副院长应亚珍研究员及课题组成员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专家评审组在听取了我局《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和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研究、编制过程介绍后认为,《宁夏全民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思路明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内容全面具体,特点鲜明突出,对“十四五”期间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原则通过评审。同时,专家组还从规划定位、发展指标、项目工程、与《自治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衔接等多方面,对规划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张斌副局长对参加评审会的专家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区局相关处室和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要充分吸收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结合自治区两会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定稿后,及时按程序报审。

自治区医保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

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专题督导调研

为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1月21日至25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存带领局相关处室、中心工作人员,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人员,先后赴固原市、中卫市和吴忠市开展督导调研。

督导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形式,深入了解各地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部署、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各地医保部门对此次“回头看”工作能够做到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引导、严密组织实施、聚焦问题排查。固原市成立“回头看”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检查事项和时限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将有偿推荐、非法广告、以拉拢参保人员住院为目的各种宣传咨询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以及药品进销存数量严重不符,向医保系统虚传药品信息骗套医保基金等行为纳入检查内容,增强工作针对性;中卫市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对定点医疗机构2020年度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情况,通过现场核查住院患者信息、询问诊疗情况、病历审查、入户走访调查、夜间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排查,同时把核实审计发现问题与“回头看”工作有机结合,一并检查落实,对医疗机构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增强工作实效;吴忠市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统计分析等手段,筛查分析入院频次高、同一区域人员入院时间集中、医疗费用结构相似、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等疑点数据,同时根据整理汇总的住院数据,与卫健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安排专家组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对照系统数据进行实地查看病历,一一排查核实。

督导调研中也发现部分民营医疗机构还存在着病案管理不规范、低标准住院等问题,要求当地及时进行整改。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进一步会同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坚决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效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成效。用好用足“大数据”分析、医保智能监控等手段,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经验交流

宁夏坚持“强督导  促整改  抓落实

提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质量

为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抓好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1月13日至25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深入五市开展督导调研,深入了解各地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部署、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自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宁夏各地医保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部署、聚焦重点、重拳出击,注重“四个到位”相结合,切实提升了工作实效。即责任落实到位。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开展动员部署安排,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筛查分析到位。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大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等手段,筛查分析入院频次高、同一区域人员入院时间集中、医疗费用结构相似、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等疑点数据;统筹结合到位。结合“回头看”工作,巩固深化“2020年医保基金规范年”工作成效,并对2020年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同时结合审计发现问题核实一并开展落实,增强工作实效;跟踪核查到位。针对数据分析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患者参保地、年龄、诊断病情、就诊时间等,以现场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相关疑似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共现场审查病历15000余份,走访入户60余名患者,电话回访500余名,确保查实查细,无漏网无死角。

针对督导调研中发现的个别市县医保部门站位不高、工作不力,存在零报告情况,部分市县应用智能监控、大数据筛查能力薄弱、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要求当地结合胡静林局长在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依法监管,敢于直面问题,快速反应,加大惩处力度,对欺诈骗保问题做好露头就打;要坚持严肃问责,聚焦存在的问题,重点督办,跟踪追办,举一反三,确保督导问题整改有效。

此次“回头看”工作全区共排查定点医疗机构1199家,占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总数(2313)的51.8%,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068家,民营医疗机构131家。各级医保部门初步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75家,涉及医保基金374.56万元。其中,存在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7家,涉及医保基金90.30万元;存在过度诊疗、超医保限定等其他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医疗机构68家,涉及医保基金284.26万元。目前已追回医保基金80.56万元,拒付医保基金67.94万元,暂停4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暂停2名医保医师服务资格,对8名医保医师进行诚信扣分或处罚。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根据国家局2021年基金监管工作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不断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全面覆盖,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充分运用日常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系统筛查、举报线索检查等形式,坚持边查边改、标本兼治,建立起有效治本制度,构建“从不敢违规”到“不能违规”的机制,坚决守好用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宁夏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2018年机构组建以后宁夏医疗保障局紧扣“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聚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在宁夏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中位列全区第四名,有力地我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夯基筑台,法治思想深入医保。

宁夏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加强“法治医保”建设组织领导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推进“法治医保”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39项工作规则制度规定,有力推进制度体系的完善

强化“法治医保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管理效能考核,将遵守法律、依法行政作为年终干部述职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刀刃向内,制度约束铿锵有力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组建以来办理的建议提案共72件,均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100%。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我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有力提升了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一网通办”能力。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10 项纳入“不见面”办理,率先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异地就医工作被全国推广实施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保障政策明确药品医用耗材应急采购绿色通道,做实便民利企举措。

砥砺前行,立法建设蹄疾步稳。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医保立法工作,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确立了“1部地方法规+N个规章”的规划目标。

全力推进立法工作。目前,《自治区医疗保障条例》已列入2021年人大立法调研论证项目《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也被列入2021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积极开展清理工作2019年对等4部政府规章、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打包修正,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2020年有序开展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等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

守正创新,规范执法阳光透明。

    强化执法"三项"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及自治区执法三项规定,制定了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配套办法,统筹推进执法三项制度,及时转发国家局相关法规制度,确保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抓实行政执法。全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2020年全区全年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331家,处理医药机构1504家,涉及医保违规资金9662.17万元,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得到巩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健全。

切实依法防控。依法明确保障范围采取应急政策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包括外省来宁人员)和发热门诊发热患者实行免费诊疗,有序推出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全面实施费用综合保障、优化就医流程、调整医保总额预算、及时预拨医保资金、保障药品耗材采购需求等医保政策。

普治结合,普法治理成效显著。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利用医保大讲堂、法治培训班,开展了《民法典》等专题学法讲座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培训及考试且通过率100%。聚焦重点普法对象,两次修订“七五”普法方案及普法责任清单,量化法治政府建设及“七五”普法考核,高质量完成考核验收工作;精准普法不断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医保政务信息,积极探索打造“法治医保”宁夏品牌形成了“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普法传播态势。

“五个抓”力促专项治理 “回头看”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成果,以案为戒、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我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期间,共发现75家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74.56万元。其中,7家医疗机构存在诱导住院、虚构服务项目、重复申报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90.30万元;其余68家医疗机构存在过度诊疗、超医保限定用药等其他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84.26万元。目前,已暂停4家医疗机构医保协议、2名医保医师服务资格,并对8名违规医保医师进行诚信扣分处罚。

抓组织领导,扛牢政治责任

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成立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市县监管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将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我区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抓协调联动,凝聚强大合力

积极与当地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充分发挥同级其他部门优势,加强横向协调,努力做到同部署、同查处,形成监管合力,始终保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着力整治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

抓督导落实,压实主体责任

为确保我区专项治理“回头看”不走形不变样,不打折扣。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存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人员,先后赴五市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对零报告、拖后腿的市县进行了重点督导。并强调医保基金监管非一日之功,对欺诈骗保案件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既要做到斩草,更要做到除根。

抓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为促进层层落实,我区坚持强力推动,以上率下,由区局直接组建专项检查组,先后对灵武市杏林医院、新北方医院开展突击检查。通过自治区直接抽查向市县有效传递压力,发挥“头雁效应”推动我区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抓宣传引导,畅通监督渠道

为加强社会监督,我区多措并举,从多形式、多载体入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把镜头、笔尖、键盘聚焦欺诈骗保,切实做到“新闻宣传有广度、社会宣传有力度、理论宣传有深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固原市医保局建立五项制度

提升医疗保障监管服务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的实施意见精神,提升全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医保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固原市医保局建立五项制度推动医疗保障管理能力提升。

一是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报备制度。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和所有民营定点医疗机构,需按月将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分别向公立医院医保办和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备,报备的数量及金额由医保经办机构每季度与税务系统及医保结算系统进行比对,对疑似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二是建立医保办负责人列席医疗机构相关会议制度。为压实医疗机构医保办负责人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管理中的直接责任,医疗机构召开涉及医疗保障政策文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涉及医保基金支付使用的相关会议,均须医保办负责人列席,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建立常态化开展医保数据筛查分析制度。每年由市级医保经办机构聘请第三方,分两次对全市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量前若干位药品及诊疗项目使用情况、重复住院人次、陪护住院、节假日住院、同一村组(社区)人员在同一医院集中住院、超医保支付范围和限定使用范围药品、容易串换的诊疗项目(药品及耗材)、不允许收费的低值医用耗材、容易提高收费等级的收费项目等进行集中筛查,作为年度基金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集中核查和处理,进一步增强基金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建立医疗机构临时停业运行报备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因节假日、疫情防控等临时停业运行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要按照医疗保障管理层级及时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对停业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结算。对没有按要求进行报备的,各级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要进行重点核查,对重点核查中发现属停业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一律视为骗套医保基金行为予以严处。五是建立医疗机构医保信用等级划分排名制度。市级医保经办机构依据全区医保信用管理系统,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信用情况进行划分排名,对排名靠前的医疗机构可减少日常稽核检查频次,增加医保基金预拨付资金量,对日常检查中问题多、信用等级差的医疗机构,将作为国家和自治区飞检重点检查对象。我市五项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规范经营,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工作动态

盐池县医疗保障局四聚焦、四强化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盐池县医疗保障局以模范机关创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四聚焦、四强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聚焦政治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党员“大学习”活动,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对医保工作的指示精神、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医疗保障领域形式政策和法规协议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坚持每周一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促进干部职工互学互助、共同进步。

聚焦作风建设,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与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内控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真正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的良好格局,推进党建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国家监察》、学习《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防线。定期开展机关效能工作督查,以督导问责的方式,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聚焦党建引领,强化堡垒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推进“三强九严”工程,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开展读书分享会、“迎七一强业务、提素质”知识竞赛、“阳光医保 为民服务”主题演讲比赛、“红色十月”等活动为抓手,不断增强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榜样的力量”“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主题活动,成功创建“青年文明号”,以开展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为抓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清扫单位内部及包抓小区卫生。疫情防控期间,成立党员先锋队,设置党员先锋岗,全体党员干部全力奋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和门诊肾透析患者及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政策,全县医疗救助12363人次408.2万元。新增11家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实现了县域内所有协议医疗机构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政策,推行“医保综合柜员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首次打包付费给县医疗健康总院。在全区率先开展县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谈判议价工作,预计节省医保基金1000余万元。扎实开展医保扶贫工作,32394名建档立卡户全部参保。深化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到位”做好“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

2021年医保征缴工作开展以来,西吉县医疗保障局始终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脱贫攻坚创佳绩 ”总体目标,早谋划,早动员,早推进,坚持多措并举,扎实完成202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谋划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保征缴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2次、政府常务会4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2次,听取征缴进度汇报,安排部署征缴工作。我局坚持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及时召开专题医保征缴工作会议,对标对表,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和上级单位下达的任务指标,对医保征收的标准、时间节点、目标任务、缴费方式等进行了系统培训。

二是宣传鼓动,动员到位。征缴工作启动以来,我局迅速印制宣传材料,展开宣传动员。通过“西吉医保”、“西吉大城小事”、“西吉微生活”等微信公众号循环推送、联系通讯公司短信群发促缴,对全县医保专干进行系统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奔赴19个乡镇开展宣传督导,向居民详细解释2021年医保缴费征收标准、缴费方式及时限。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形成了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态势。

三是定期通报,调度到位。我局按照“一天一通报”的原则,实行征缴任务统一安排、未缴费人员集中交办,将征缴力量下沉到村组、到户头,以排名进度倒逼责任落实,以严明的纪律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各乡镇在当前脱贫攻坚攻城拔寨的冲刺阶段,在最吃紧的时候、最紧要关头,锤炼严深细实的作风,压实征缴责任,拧紧纪律“发条”。在征缴工作中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你追我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找差距、鼓后劲、添措施、齐并进的良好氛围。

四是督导检查,责任到位。医保局加强与各乡镇、成员单位对接,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政府分管副县长带队多次深入各乡镇,开展医保征缴专项督查指导。对好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积极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查找症结,现场解决。各乡镇将医保征缴工作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同安排、同部署,实行“包村、包户、包人”的方式催促缴费。

五是各尽其责,配合到位。民政、扶贫、残联、公安、老干部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职责,较好地完成相关人员身份认定、信息推送等工作。各乡镇能够强化组织责任,组织乡村干部、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入户排查,面对面督促参保,统筹推进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行为,中卫市医保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采取以下措施,重点做好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中卫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对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完善“一单两库”。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下一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制定抽查计划。起草了《中卫市2021年度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计划从4月份起正式启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四是提升监管效能。严格执行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增强震慑力,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行为,守住人民群众的保命钱

五是积极落实整改。做好随机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涉及相关部门的及时抄送、移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是做好结果运用。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推动宁夏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机制。

健全审核机制 规范医保支付流程

西夏区医疗保障局在区市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和西夏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施策,全面落实民生保障,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一是加快支付制度改革,推动“三医联动”。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县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开展综合医改的部署要求,制定了《西夏区医疗健康总院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实施方案》,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健全完善医保支付制度,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通过银川市、西夏区和总院三方谈判方式,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采取总量控制、预算管理、月(季)预结算、年度决算的方式向医疗健康总院拨付。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章立制,加强内控机构建设,建立业务、财务、复核等内控管理制度,落实协议管理、费用监管、稽查审核责任,强化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业务经办建立岗位制约机制,严格实行授权管理,经办业务实行一人一号,一岗一责,设立审核、稽核、财务岗位,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权限明晰,严格按规定对基金建账、核算、监管。加强异地报销人员情况核查,做好住院费用初审复审,会议研究做出决定后,严格按程序报销。三是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深入落实 放管服改革,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简化报销流程和材料,凡需提交的材料在服务窗口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效率;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模式和一站式结算平台,减少手工报销的误差,减轻群众就医报销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推动形成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有效沟通的良好格局,共同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上一篇: 宁夏医疗保障信息 2021年第3期(总第40期)

下一篇: 宁夏医疗保障信息 2021年第1期(总第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