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自治区医保局联合卫健委、财政厅下发通知,对全区各级医疗机构接诊发热疑似确诊病人实施免费诊疗

发布时间: 2020-01-26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为了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得到及时诊疗,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 1月25日,自治区医保局联合卫健委、财政厅下发通知,对医疗机构接诊发热疑似确诊病人实施免费诊疗

    通知要求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医疗机构,从即日起在接诊发热病人时,要仔细实施询问病史、及时检查、鉴别诊断等诊疗措施,所需费用由医疗机构全部记账,不得向病人收取任何费用(含化验、检查、药费)凡收住各级医疗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确诊病例,全部实施隔离观察和及时诊治,对病人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医疗机构挂账处理,不得向病人收取任何费用(含住院押金)

通知还要求,医疗机构在接诊发热病人,隔离救治疑似、确诊病人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诊疗方案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确保不发生死亡病例。做到疑似、确诊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明确按照卫健部门诊疗方案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级医保、财政部门按政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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