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医保目录管理 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0-12-21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为切实推进我区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范目录管理,维护基金安全,防范廉政风险,近日宁夏医疗保障局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科学、合规、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项目的调整工作。

《通知》的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明确了准入条件。对申请纳入宁夏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三类药品(民族药、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分别逐一明确了纳入条件,让申报单位一目了然,便于准备申报资料。二是明确了调整时限。实行限时办理,每年调整两次,1-3月和7-9月为申报期,3-6月和10-12月为办理期,当年7月1日和次年元月1日调整结果的实施日。申报项目受理后,申报单位按期等待结果即可。三是明确了工作程序。从项目申报受理、专家抽取、专家评审、经济评价、会议审定、制发文件、反馈结果、审核报备和上线实施每个程序和环节都清晰规定。四是明确了内控要求。调整工作由局目录调整工作组统一组织,相关处室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在具体调整工作中既牵头负责,又协同配合,还互相监督。五是明确了监督机制。由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和基金监管处的人员组成监督组,对调整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防范廉政风险。《通知》的出台,确保了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和公正。六是明确了保密规定。要求参与目录调整工作的人员和评审专家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

《通知》的实施,将会把更多适应群众基本医疗需要、体现临床技术进步、经济性评价优良的民族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现医保目录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决参保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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