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保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名列前茅
宁夏医保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在2020年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对2019年度医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中荣获“优良”等次,获得中央财政城乡居民补助资金奖励132万元;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在对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荣获“优”等次;在对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得分在“90-95分”之间,在172个部门(单位)中名列前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医保基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取得了良好管理成效。
主要做法:一是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全力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自治区级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强化管理,精准评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绩效管理的具体要求,强化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责任,提升医保基金管理能力。同时,从指标项目、指标值、评分标准和参考权重等方面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基金预算执行质量和绩效评价的精准度;三是加强监控,业财融合。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杠杆,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成率为抓手,加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的过程监控,做好预算执行的督查督导,努力推进预算的科学化和基金支付的合理化;四是注重应用,优化完善。积极探索扩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场景和应用方式,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在调剂金拨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年终绩效考评中的应用能力。
今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再接再厉,持续保持良好势头,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绩效管理水平并以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为依据,不断优化完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确保基金支出规范高效,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水平。
关于我区6起欺诈骗取
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有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办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现将其中6起典型性案例通报如下:
一、中卫仁爱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中卫仁爱医院于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以降低住院指征、挂床住院、编造住院病历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17.96万元;以伪造药品购销票据、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444.28万元。医保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回该院违规医保基金462.24万元,并依据违规情况处以2倍或3倍罚款924.10万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终止医保服务。同时,向税务、卫健等部门通报该院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相关调查处罚情况,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调查相关证据资料。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二、中卫市万和诊所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中卫市万和诊所于2020年2月3日至6月3日期间,擅自将医保服务终端机转借给暂停医保协议的万和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六分店为参保群众提供医保刷卡服务,骗取医保基金7.25万元。医保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回该诊所违规医保基金7.25万元,并处以2倍罚款14.49万元。同时,解除中卫市万和诊所和万和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六分店医保服务协议,终止医保服务。
三、中宁县大战场镇中心卫生院第二门诊部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中宁县大战场镇中心卫生院第二门诊部以提供虚假处方,虚构医疗服务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0.22万元。医保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院退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0.22万元,对涉事的医保服务医师杨某某终止医保医师资格一年,对其所在大战场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同时移交中宁县纪委监委。
四、宁夏德融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9家药店诱导刷卡消费案
经查,宁夏德融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桃林店、星海时代店、茂林店、万盛店、和盛堂店、老百姓店、太西花园店、芝林店、永康北路店等9家药店通过过度宣传诱导参保人员刷卡消费,且在店内存放洗发水、乳液、面膜、沐浴露、卫生巾、洗衣液、牙膏、护手霜、鸡蛋、胡麻油、加多宝凉茶、电热水壶等生活用品。医保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暂停宁夏德融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桃林店医疗服务协议资格2个月;暂停宁夏德融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星海时代店、茂林店、万盛店、和盛堂店、老百姓店、太西花园店、芝林店、永康北路店医疗服务协议资格1个月。
五、冯文某冒名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冯文某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5日期间,在某县人民医院以冯存某名义冒名住院,骗取医保基金4.70万元。医保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某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某某和主治医师梁某某进行约谈,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同级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六、李进某冒名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未参保人李进某被患有精神病的丈夫马小某殴打致左肱骨骨折,于2019年10月25日以打草摔伤为由,由其公公马守某以参保人赵海某名义在宁夏某民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冒名住院,骗取医保基金0.37万元。医保部门调查期间李进某主动退回全部骗取医保基金。
经查,宁夏某民营医院在未对住院患者身份进行核实确认的情况下收住院并发生医保结算,医保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院处以骗取医保基金5倍罚款1.86万元,并扣除责任医保服务医师张某某诚信计分4分,对李进某本人及家人进行政策宣传和批评教育。同时,李进某父亲已向某乡镇派出所报案,反映马守某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完善医保目录管理 推进医保治理体系治理建设能力建设
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进一步推进我我区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规范目录管理,维护基金安全,防范廉政风险,宁夏医疗保障局近日宁夏医疗保障局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科学、合规、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项目的调整工作。
《通知》的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明确了准入条件。对申请纳入宁夏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三类药品(民族药、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分别逐一明确了纳入条件,让申报单位一目了然,便于准备申报资料。二是明确了调整时限。实行限时办理,每年调整两次,1-3月和7-9月为申报期,3-6月和10-12月为办理期,当年7月1日和次年元月1日调整结果的实施日。申报项目受理后,申报单位按期等待结果即可。三是明确了工作程序。从项目申报受理、专家抽取、专家评审、经济评价、会议审定、制发文件、反馈结果、审核报备和上线实施每个程序和环节都清晰规定。四是明确了内控要求。调整工作由局目录调整工作组统一组织,相关处室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在具体调整工作中既牵头负责,又协同配合,还互相监督。五是明确了监督机制。由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和基金监管处的人员组成监督组,对调整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防范廉政风险。《通知》的出台,确保了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和公正。六是明确了保密规定。要求参与目录调整工作的人员和评审专家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
《通知》的实施,将会把更多适应群众基本医疗需要、体现临床技术进步、经济性评价优良的民族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现医保目录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决参保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助力综合医改,全面推进县域紧密型
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是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提升县域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促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金最大效益,切实提高群众看病就医幸福感、获得感,2020年12月15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健康宁夏”目标,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医疗健康由治疗疾病向健康管理转变为方向,以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及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为方法,助推县域综合医改。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县域内就诊率及基层就诊率达到预期值以上;紧密型医共体医疗费用平均增幅有效控制;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的问题显著改善。
《实施意见》提出,县域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医保基金可运行”的总要求,以“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为原则,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并对具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积极推进双向转诊,助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明确在符合卫生健康部门明确的双向转诊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参保人员在医共体内就诊时向上转诊累计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不再收取起付线,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是支持共享医疗服务,助推诊疗服务能力提升。支持紧密型医共体内建设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心电监护中心等共享医疗服务中心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是推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制度。明确经绩效考评达标后结余的医保基金,可由紧密型医共体统筹用于各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等,充分调动医疗卫生人员健康“守门人”和医保“守门人”的作用。
经验交流
关于探索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
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为积极探索在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后如何建立医保扶贫长效机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进行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政策专题研究,10月下旬我局组织调研组深入县区进行现场调研,10月30日组织召开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区医疗保障扶贫的主要成效
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实施三年多来,全区共筹集医疗救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医疗救助资金、政府兜底保障资金16.4亿元,全区享受医保扶贫政策314万人次9.85亿元,2019年宁夏医保脱贫攻坚工作获得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的第三方评价满分的好成绩。
(一)立足区情实际,精准制定自治区医保扶贫政策。
2018年自治区医保局成立伊始,加紧医疗保障扶贫顶层设计,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形成了宁夏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四梁八柱”。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待遇享受、过度保障治理、问题整改、探索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做出细化安排,构建了“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保障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的政策体系。
(二)做实条块管理,精准实现贫困人口100%参保。
发挥宁夏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优势,搭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交互平台,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台账精准识别,为医保精准扶贫提供数据支撑。各级医保部门及时比对贫困人口未参保信息,重点解决因人口流动、新生儿入户等原因导致的断保漏保问题,实时将新增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我区建档立卡和农村特困人员连续四年参保率达到100%,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加大倾斜帮扶,精准落实医保扶贫综合保障待遇。
一是提高“入口”缴费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逐年提高,2020年个人缴费达280元,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30元的标准没有进行调整提高,差额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补足。二是完善“出口”综合保障待遇政策。通过综合医保扶贫政策,确保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人员年度内在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个人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保、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
(四)提升服务能力,精准实现即时结算医保待遇
一是畅通结算通道。全面优化了原宁夏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贫困人口在自治区内所有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实现了全区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解决了贫困人口就医结算垫资跑腿问题。二是加强动态监测。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确保医保信息系统平稳运行,有序衔接,统筹推进医保扶贫数据统一归口管理,做好数据归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做实常态调度分析,全面监测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五)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医保扶贫过度保障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各市、县(区)叠屋架床政策。对我区各县区制定的个人零缴费或零自付、随意扩大受益范围等靶点不聚焦的的地方性政策,于2019年底前全面清理,2020年全部回归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和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的相关政策规定范围”。二是停止提高针对贫困人员的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在向自治区领导请示后,叫停了拟在2019年初进行的提高针对贫困人员的门诊大病报销比例政策,保持现有医保扶贫政策稳定持续。
二、建立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原则问题
一是保障范围。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人员身份转化后有了新的变化,扶贫部门认定有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建档立卡户又有稳定脱贫户、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之分;卫健部门认定的因病致贫建档立卡人员、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户等等,下一步长效机制对应的保障对象亟待统一规范和明确。
二是筹资渠道。现有医保部门扶贫政策筹资渠道主要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医疗救助资金。二是自治区和市县财政补助资金,还有属于医保扶贫政策体系的扶贫保资金,下一步资金渠道也存在统一整合进而提高基金效率最大化的问题。
三是保障标准。经过几年卓有成效的扶贫,一些已脱贫户和普通农户家庭经济条件差距已缩小,甚至不相上下。因此针对不同的转化人群及其他困难人员,下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在保障标准方面如何确定,也需要给予明确。
四是政策衔接。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扶贫待遇要“回归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范围”的总体要求。2020年后,需要重新审视医疗救助的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与长效医保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具体问题
一是保障水平相对较高。绝大部分建档立卡人口经过多年各项扶贫措施帮扶,经济条件与普通农户差距不大,但享受的医疗保障政策差异很大,由此造成建档立卡人员和非建档立卡人员之间出现新的不平衡。
表3:2018-2020年建档立卡人员和非建档立卡人员待遇对比
年度 | 建档立卡人员 住院实际报销比例 | 非建档立卡人员 住院实际报销比例 |
2018年 | 81.22% | 61.28% |
2019年 | 86.16% | 60.30% |
2020年3季度 | 87.35% | 57.07% |
二是基金支付压力增大。我区医保扶贫政策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返贫问题效果明显,极大地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但同时也释放了贫困人口的医疗需求,医疗费用持续快速增长,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增大。
表4:2017-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年度 | 基金收入 (亿元) | 统筹支付 (亿元) | 差额 |
2017年 | 32.21 | 34.02 | -1.81 |
2018年 | 34.67 | 36.64 | -1.97 |
2019年 | 39.56 | 40.27 | -0.71 |
三是医疗救助办法不适应发展需要。目前我区执行的是2015年底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第78号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办法》中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亟需修订完善,医疗救助资金统筹层次低,亟需提升统筹层次。
三、对建立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是构建长效机制须遵循的原则。要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有关“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和国家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各地现有的医保扶贫政策要在2020年底前回归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范围,通过三重保障梯次增强保障效能。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即“全部纳入医保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得到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
二是暂时保持医保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国家医保局目前正在研究出台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预计明年初出台。在国家的指导意见未出台前,建议对我区医保扶贫政策暂不做大的调整,保持政策的连续稳定。同时积极和国家医保局对接,待国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订我区长效机制。
三是做好与《宁夏医疗救助办法》的有效衔接。2020年,自治区医保局按照程序已向自治区司法厅申报了修订《办法》的计划,拟于明年对《办法》进行修订。重点明确医疗救助制度在新时代的目标定位,对救助对象范围、标准、程序进行调整完善,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定救助范围、救助方式和标准;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统筹层级。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制度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作用。
四是统一规范医疗救助资金。2020年即将结束,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已于2019年4月向自治区政府和山副主席上报了《关于健康扶贫有关问题的报告》,提出了要在2020年底前取消“扶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因此我们建议扶贫部门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取消“扶贫保”,按照国家医保局提出的将地方自行开展的其他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措施及资金投入一并并入三重保障制度的要求,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各类医疗保障扶贫资金一并整合到医疗救助补助基金里,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绩效。
工作动态
盐池县医疗保障局
再添执法新利剑 欺诈骗保无处藏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在区、市医疗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盐池县医疗保障局力促平安智慧医保服务智能系统在全县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正式上线。
智能系统助力智慧监管。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智能监管工作,维护参保人员利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是实现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盐池县医疗保障局针对近年来存在的挂床、医保卡外借等欺诈骗保情况的发生,始终未放松稽核检查力度,但存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布点广和专业稽核人员匮乏等约束条件,“互联网+监管”成为防骗保重要手段之一,我局积极引进智能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全覆盖,
智慧监管实现精准监管。既加强经办审核稽核管理又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智能监控系统主要治理的对象是“挂床住院”、虚假就医、医保卡外借等违规行为。通过图像采集人脸识别、身份比对、住院打卡等手段,及时直观地掌握现场情况并记录事实,有效避免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发生,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撑。
石嘴山市多措并举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
促进医保服务进入“码”时代
石嘴山市医疗保障局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应用工作,推进“互联网+医保”便民惠民服务行动计划落地落实,着力提升群众就医购药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是以会代培造声势。及时召开医保电子凭证推进应用培训会,联合各金融机构对6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负责人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推进培训,现场为定点医药机构参会人员示范申请开通、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流程等,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立足服务群众需求,积极引导群众激活使用。
二是线上宣传激活力。通过 “石嘴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流程进行宣传;动员职工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转发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推文和宣传指引;通过OA办公平台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制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广泛宣传,普及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并引导激活,着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推广氛围。
三是线下引导掀热潮。面对面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在市内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张贴医保电子凭证申请二维码、设置易拉宝;在石嘴山市政府文件中转站、职工食堂、政务服务大厅发放宣页、展板进行宣传。各定点药店安排工作人员指导参保人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对医保电子凭的知晓率、激活率和支付率,让参保群众充分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就医购药体验。
青铜峡市医保局“三到位”扎实开展医疗
保险费催缴工作 打通“最后一公里”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障领域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期,我局多措并举重点加强建档立卡户人员的医疗保险催缴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宣传到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微信QQ群等多种新媒体,重点宣传群众关心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等。同时在各镇(街道)的民生服务大厅、卫生院及各社区、村卫生室内的各个宣传栏上张贴相关医保宣传材料,并每天安排专人在各村、社区内循环流动发放宣传资料,做到镇村、社区全面覆盖。
二是耐心解答,服务到位。在各镇人流密集的农贸市场、广场,设立现场咨询点、发放宣,解答医保政策相关问题。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深入居民家中,面对面向他们进行宣传讲解,并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各种关于医保缴费、报销办理流程等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我的宁夏”、黄河银行APP进行线上缴费,同时,协调银行综合服务点开设缴费窗口,确保群众随到随办,提升服务效率。
三是统一安排,部署到位。将系统导出的未缴费名单函发各镇、街道办,导出未缴人员花名册,动员各村联系领导、第一书记、工作组长和村“两委”干部逐户进行催缴,确保工作任务细化到户到人。对于外出务工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亲戚转告,督促他们及时缴费;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居民,村干部主动上门,采用pose机上门缴费的方式,确保应保尽保,及时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真正做到量化扶贫任务、实化扶贫责任,拉近医疗保障与贫困人口的距离,有效推动了医保领域脱贫攻坚工作。
持续“安利”医保惠民好政策
为切实解决政策宣传盲区问题,提升医保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惠农区医保局将政策宣传作为落实医保惠民政策的重要抓手和根本途径,不断完善宣传工作机制,从“深度”“广度”“力度”三个维度全力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四项举措助推基本医疗政策覆盖范围不断延伸。
一是将医保惠民政策撒到田间地头。通过加大内部学习培训力度,打造一支不仅“懂政策”、还会“讲政策”的专业宣讲队伍,将政策宣传常态化,定期进村入户,来到群众身边,用最亲切、最简单的“群众语言”向群众宣传医保好政策。面对面答疑解惑,不厌其烦地把参保缴费、住院报销等政策讲明白讲清楚。目前,政策巡回宣讲活动已在静宁社区、海燕村、银河苑、惠西社区、燕子墩乡等社区开展10余场,“赶早市”、“进广场”、“进学校”、“进医院”“进药店”五进宣传活动已开展20余场,医保现场缴费活动覆盖多个乡镇街道,累计完成现场缴费3000余人,不断巩固政策宣传效果,“助推”基本医疗政策向基层延伸。
二是让医保惠民政策落至千家万户。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炼政策要点,化繁为简,编印成医保政策宣传资料,借助疫情摸排、人口普查等入户发放,结合“三下乡”、社火活动等人员聚集的时机,现场派发医保政策宣传资料。2020年度,共编印《医保扶贫政策手册》、《医保政策问答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参保缴费宣传资料、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资料等宣传资料共15万余份,制作宣传条幅100余条、展板10余处,不断提高医保政策宣传的覆盖率,实现横向倒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渗透。
三是让医保惠民之声穿过大街小巷。创新宣传形式,因地制宜,精心谋划,采用接地气的方式,制作《医保政策“小喇叭”》音频,将参保缴费、门诊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备案等政策内容,采取“一问一答”形式,录制成对话音频,将音频投放到各个社区(村居),通过广播定期循环播放,让文化程度低、不识字群众也能听得懂、记得住!让政策宣传的“小喇叭”吼出“大效果”,助力实现“人人晓政策”的宣传目标。
四是让医保惠民政策渗透生活点滴。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平台小广告、移动联通短信平台等载体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将深涩难懂的医保政策通俗化解读,持续扩大政策线上宣传范围。2020年度,通过惠农医保微信公众号解读医保政策内容近200期、通过微信朋友圈小广告宣传政策覆盖达10万余人、推发宣传提示手机短信40万条,让群众时时刻刻、随时随地都能了解到医保政策。通过政策宣传推动医疗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夯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医疗保障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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