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近日,自治区医保局、公安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按照国家安排部署,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将覆盖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以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为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等欺诈骗保行为开展整治,深度净化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环境,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行动将聚焦“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重拳出击。将强化部门协同,加强“行刑衔接”,充分发挥医保、卫生健康部门数据分析、线索收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主动与公安部门对接,联合查处一批欺诈骗保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注重线索收集,向社会广泛征集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定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形势分析,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让违法行为暴露在聚光灯下;坚持大力宣传能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能够守法诚信经营的定点医药机构,切实选树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遵纪守法先进典型,引导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担负起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
同时,自治区医保局、公安厅、卫生健康委还联合成立2021年宁夏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负责,明确具体责任分工,统筹指导推进全区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医保、公安、卫健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职尽责,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建立案件办理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所辖地区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情况处理结果的督查考核。要全面广泛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畅通各层级的举报投诉渠道,运用好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形成监督合力。
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成立以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始终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工作列为首要政治任务,已连续三年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全区实现检查定点医药机构两轮全覆盖,累计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3002家次,共涉及医保违规费用1.39亿元,其中:追回本金近1.17亿元,行政罚款1911.41万元,扣除违约金9.83万元,其他情况162.06万元,参保人违规金额176.26万元,不断净化了医疗市场,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严防医疗保障基金违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