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宁夏抓住全区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机遇,以更高目标、更有力举措推动全区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于今年3月初正式上线运行。
一、高度重视,全力保障智能监控系统建设。一是高位推动。成立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办公室,由自治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坚持“领导、指导、引导、督导”四个到位,统筹推进系统建设,提供组织领导保障。二是细化分工。项目办公室下设综合工作组、数据迁移组、项目建设组和基础设施组四个专项工作组,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提供专业技术保障。三是制定方案。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会议制度,制定方案,创新医保监管方式方法,并纳入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提供制度机制保障。四是高配阵容。抽调自治区和各市信息、经办业务骨干力量纳入工作组,并注重与医疗机构和信息技术公司的合作,集中精锐力量充实系统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积极创新,建立全方位闭环智能监控系统。一是创建全方位立体化闭环智能监控系统,基于知识、规则、药品和专家库,从规则管理、智能审核、人工审核、稽核管理、违规处理、统计分析等六大环节,兼容多种监管方式,对全区60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29家经办机构、5大类险种、6大类基金使用场景实现全方面监控。二是不断完善智能监控规则库,在国家既有监控规则的基础上,梳理总结我区历年基金监管重难点问题,增加符合本地的特色化监控规则,并根据监控规则适用场景的不同,按照“精、准、宜”的原则科学设置规则阈值和参数。同时针对基金监管的新特点、新形式,细化监控数据颗粒度,织密监控“网眼”。三是努力构建“区-市-县”三级智能监控体系,在全区集中统一开发的基础上,兼容各地市特色化基金监管需求,实现“区-市-县”三级基金监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四是充分吸收我区“两试点一示范”建设经验,在新的监控系统建设中有效规避已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确保高起点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和使用,不断改进系统功能。
三、再接再厉,全面提升智能监控使用效率。一是强化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对全区各市、县(区)医保局分管领导、经办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监控稽核业务人员120余名医保监控业务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促进区域化管理模式,以市为单位,指定1人全面指导和督促辖区监控系统的使用,并定期对智能监控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压实责任,提升监控系统使用效益。三是探索建立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多元化医保审核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医保审核规则库全区共享、动态更新和数据安全管理,构建智能监控“防火墙”。
医保智能监控审核系统的启用,进一步促进了医保监管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了基金监管效率。下一步,宁夏以医保信息化为抓手,以智能监控系统为工具,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构建医保基金监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