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印发《关于落实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和驻宁军队医疗机构于4月30日起全面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届时,患者的相关医药费用将进一步降低。
此次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为初次置换人工全髋关节(简称人工髋关节)和初次置换人工全膝关节(简称人工膝关节)。人工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降至7000元左右,人工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幅达82%,按照全区首年采购需求量计算,预计可节约采购资金0.96亿元。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生产企业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必须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设定我区非中选产品、半髋假体系统和单髁产品系统挂网价格高线,促使非中选产品降价,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引导作用,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非中选产品挂网限价为最高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让患者真正享受改革红利,提升获得感。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保障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对供应不及时不足量、协议采购量完成进度不达标的相关单位,联合有关部门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确保带量采购进度按期完成。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对平台数据的监测分析,定期通报全区完成进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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