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精准”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8-17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近年来,宁夏医疗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精准扶贫政策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着眼应保尽保、应资尽资,以“五个精准”为抓手,尽锐出战、攻坚克难,精准推进医保扶贫政策落实落地,在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是精准施策,优化信息系统设置。发挥宁夏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省级统筹”优势,加强经办业务顶层设计,从参保缴费源头优化系统参数设置。我区特困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等12类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只缴纳普通人群缴费标准与个人缴费补助的差额。个人缴费补助部分由医疗保障部门按照救助对象缴费身份和补助标准进行计算后,从医疗救助基金直接划转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确保困难人员缴费应资尽资。

二是精准比对,大力推进数据共享。加大自治区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力度,实现了低保、特困人员、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监测对象等8类人群的身份认定信息系统实时推送认定,确保数据传输的准确性,进一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各市、县(区)建立公安、民政、残联、乡村振兴、乡镇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及时反馈信息有误人员名单并督促更正,协作完成 “特殊人群”双重身份信息合并,做到不错不漏不重,确保困难人群数据应推尽推。

三是精准参保,完善动态参保政策。脱贫攻坚期后,针对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动态识别认定的特点,我们进一步完善动态参保缴费政策,允许上述新识别的困难人口在集中缴费期过后参保缴费,“一周两核”比对未参保数据,切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识别即可参保、参保即可缴费,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四是精准服务,优化审核结算程序。建立和完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联合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申请医疗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部门职责和业务程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负责信息核对和资格确认,医保部门负责待遇兑现,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医疗救助对象认定精准率。在对脱贫人口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政策的基础上,改造优化困难人群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系统,通过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信息共享、服务衔接,有效提升了困难人口院端“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服务水平,并率先在全国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跨省“一站式”直接结算,确保困难人群待遇应享尽享。

是精准宣传,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高度重视,统筹各方力量,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医保部门牵头,会同税务及委托征缴银行充分发挥各自阵地优势,积极做好参保征缴宣传。规范编印居民医保征缴宣传海报、宣传册和宣传用品,强化政策引导。借助电视、广播、横幅标语、公交车载广告、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驻村干部作用,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点对点”精准推送式宣传,确保困难人群医保政策应知尽知。 

 

                        宁夏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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