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宁两省区签订医疗保障协作协议

发布时间: 2023-07-12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292 字体【,,

近日,闽宁两省区医保部门在福州市签署了《闽宁医疗保障协作协议》。自治区医保局二级巡视员李长存与福建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刘家城代表双方进行签约。福建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圣魁,双方部分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按照协议,我区与福建省建立医疗保障长效合作机制,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商议协作事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闽宁医疗保障协作取得预期效果。一是深化医保工作交流,共享改革发展经验成果,持续深化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管理、支付方式改革、药耗集采合作、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方面的合作,提升双方医保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医保信息化建设,深化医保信息平台综合应用,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方式,提高智慧管理水平,实现闽宁医保互办通办,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开展两地医疗费用自费结算业务,开通两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刷卡结算,为参保人提供便利服务。三是促进医药招采合作,探索药品耗材平台信息共享,深入开展带量集采精细化管理、阳光挂网等方面的沟通合作,有效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四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通过共享基金监管知识库、规则库和基金监管专家库,建立两地飞行检查、交叉互查机制,强化两地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互通,建立两地违规信息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提高医保违规违法行为联防联办效率,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协议签订期间,我局学习考察组还到福州市、厦门市开展医保工作学习交流。同时,全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班在厦门大学举办。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协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医保工作重要论述精神,高举“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的鲜明旗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闽宁医疗保障协作为起点,积极探索与浙江等东部发达省份及周边毗邻省区加强协作,推进全区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上一篇: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办安全及健康教育知识专题讲座

下一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