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

发布时间: 2024-03-25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日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厅、药监局九部门联合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全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践中突出的难点问题,从压实常态化监管职责、做实常态化监管举措、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等方面推进全区基金监管制度有效实施。

《实施办法》明确常态化监管职责分工,全面压实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行业部门、地方政府五方责任,确保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优势,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格局。

明确常态化监管五项具体举措,加快推进飞行检查常态化、专项整治常态化、日常监管常态化、智能监控常态化、社会监督常态化,不断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

明确五项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出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异地就医跨区域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处置机制,不断提升常态化监管工作效能,推进各项监管举措有效落实。

明确强化组织保障措施,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以及保障执法经费、执法用车、依法履职所需业务用房等相关要求,探索建立医保监管专业技术职称序列与人员综合考核、岗位晋升制度等。

“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事关每一位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台《实施办法》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不断完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持续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让人民群众能更多更好更公平地享有医疗保障权益。”自治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求,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压实各方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综合运用飞检、专项整治等多种监管手段,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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