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四个聚焦”动态调整医保 “三项目录”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发布时间: 2024-12-05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2024年,自治区医保局聚焦群众期盼事,通过“四个聚焦”,深入调研基层实际情况和群众所需,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先后印发了9个政策文件,将100个诊疗项目、47类医用耗材、9个医院制剂新增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规范了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医保支付政策。通过医保目录动态调整,预计一个年度为参保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亿元左右。

一是聚焦群众期盼,深入基层查实情。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研了解民情民意。局领导多次带队赴各市、县(区),深入医疗机构、乡村基层,全面了解医保“三项目录”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及中医适宜技术、中药饮片门诊报销中的堵点焦点问题。深入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调研辅助生殖、产前检查、分娩镇痛等项目价格及医保报销情况。深入药品配送企业、定点零售药店,及时掌握集采药品直接结算和国谈药品“双通道”政策落实情况。召开医保组团式帮扶、口腔诊疗项目、“三项目录”及血液制品报销问题等专题座谈会,了解“双通道”政策起付线、成分血报销、医用耗材信息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问题,为完善政策提供了详实的基本情况。

二是聚焦制度完善,优化机制促规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医保“三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结合广大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诉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调整了综合组、遴选组、测算组职责,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医保目录动态调整。优化准入条件设置和准入退出机制,体现支持生育政策理念,删除了各种不育(孕)症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限定,明确试行阶段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项目不得申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规定,更好保障基金运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申报遴选规则,将专家遴选项目比例由之前受理初筛后项目清单总量的30%提高到70%,结合群众诉求定期分析数据,确保更多优质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进入医保目录,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优化询价议价程序,进一步明确民族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和中药配方颗粒的专家询价、议价谈判程序和规则,提升谈判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医保支付标准确定更加规范。

三是聚焦目录调整,服务群众惠民生。按照新的“三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先后印发《关于将部分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关于将部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我区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等通知,将高强度超声聚焦刀治疗、经输尿管镜碎石取石术、复杂视网膜脱离修复术等87项诊疗项目及心脏固定器、关节镜等离子电极、眼科穿刺器等47类医用耗材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涉及普外、肝胆、泌尿、骨科、肿瘤、内科、口腔、眼科、康复、检验、麻醉、妇产等科众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将消炎止带合剂、四仁化湿合剂、复方紫草油涂剂等9个医院自己研制、老百姓常用的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患者负担。

四是聚焦技术进步,支持医院促发展。为了使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更加符合百姓期盼、更好助力医院发展,更好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调治理,常态化推进与卫生健康部门及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妇幼保健机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开展情况、生育家庭负担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经专家论证和基金测算,出台了《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取卵术”等10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3个加收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设立“不孕不育”门诊慢特病病种,参保职工、居民起付标准以上政策报销比例分别为75%和60%,不设病种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预计一个年度为我区生育家庭减轻经济负担1600多万元。开展了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医保支付工作调研,商自治区血液中心了解我区供血情况,赴各地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了解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医保报销工作情况及群众诉求,通过专家论证和基金测算,印发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血液制品及蛋白类制品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列入医保报销的全血及成分血报销品种、医保支付病种范围及参考值,有效保障全区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医疗费用,将有效降低群众用血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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