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我区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稳步扩展医保报销目录范围,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近日,自治区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将部分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将20个诊疗项目和30类医用耗材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动态调整程序,经医疗机构申报、医保部门初筛、专家论证遴选、医保基金测算、会议审核确定,自治区医保局印发了纳入医保支付的政策文件。明确将电子耳蜗植入术、电子耳蜗编程、引导式教育训练等20个诊疗项目纳入各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范围,涉及耳鼻喉、康复、检验、护理、放射、妇产、呼吸、透析等众多科别;将人工耳蜗植入体、听小骨假体、等离子手术刀头等9大类30类医用耗材纳入各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范围,涉及耳鼻喉、眼科、生殖、骨科、外科、呼吸、外科、介入、放射等众多科别。
自治区本次纳入各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范围的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自6月1日起正式报销,预计一个年度为参保患者减负4000多万元,同时切实支持了各级医疗机构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有效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