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贺西街道低保户苏大姐,因患血管免疫母T细胞淋巴瘤,上一年度就医总费用20.27万元。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报销12.26万元后,个人仍需承担8.01万元,远超其家庭承受能力。在被捐赠宁夏“医惠保”后,根据苏大姐上年度住院花费,其合规的自费部分(如医保目录外药品、特殊诊疗项目)预计可再报销2.69万元,最终个人实际支付降至5.32万元,报销比例从60%提升至74%。这一真实的案例反映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部署下,进一步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协同发展,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生动体现。
宁夏现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60多万,职工、居民住院医保目录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4.5%、74.7%,但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72.6%、64.4%,与目录内报销比例相差均超过10个百分点,患者目录内外自付费用依然较高,特别是个别罕见病用药,以及临床效果显著、创新程度高的药品因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能力暂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高额医疗费用让一些患者家庭承压,返贫致贫风险增大,尤其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一旦遭遇重特大疾病,仍存在返贫风险。 为破解这一难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指导商业保险在学习借鉴“闽惠保”等成熟项目经验上,整合保险行业资源,探索设计了以商业运作的定制化补充医疗保险宁夏“医惠保”。其核心目标是,将“宁夏医惠保”作为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在“三重保障”基础上,构筑覆盖目录外费用的“第四重减负防线”,通过精准降低农村群众医疗负担,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夯实民生根基。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引导设计宁夏“医惠保”时,始终以低收入群体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突出“普惠性、可及性、精准性”三大特点,确保政策红利直达最需要的人群。一是低保费高保障,降低脱贫群体参保门槛:针对低收入人群家庭收入水平,设置普惠版(79 元/人/年)和升级版(149 元/人/年)两个档位。按2024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参保费用仅占年收入的0.4%~0.8%,真正实现 “花小钱保大病”,让脱贫户、低保户等群体“缴得起、有保障”。二是零门槛参保,覆盖脱贫群体特殊需求:打破商业保险年龄、病史限制,只要参加宁夏基本医保(含城乡居民医保)即可投保。精准解决农村脱贫群体中老年人多、慢性病患者多的问题——据2023统计,农村脱贫家庭中60岁以上老人占比超25%,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人群占比超24%,宁夏“医惠保”让这部分以往“难参保”的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三是聚焦目录外费用,直击返贫致贫关键痛点:“宁夏医惠保”将医保范围外住院自费费用、特定高额药品费用(含多种抗癌药、罕见病药)纳入保障,其中普惠版目录外费用报销比例达50%,升级版达60%,可精准化解脱贫群体“报销后仍负担重”的难题。
自宁夏“医惠保”2025年7月8日启动参保以来,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统筹推动下,首期参保人数已达6.27万人,保费规模863.13万元。有特殊身份人群参保率超 7.3%,其中低保人群占比39.6%,已脱贫户占比38.2%,突发严重困难户占比3.2%,边缘易致贫户占比2.3%,脱贫不稳定户、特困供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占比1%。
宁夏“医惠保”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政策工具,它精准聚焦于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为农村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低成本、高保障,它通过“减少支出、保障健康、稳定预期、防止返贫”四位一体的综合效应,有效阻断“病根”变“穷根”的路径,防止刚刚脱贫的家庭因一人患病而再次陷入贫困,守护来之不易的脱贫增收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健康保障支撑。但宁夏“医惠保”作为今年新推出的定制化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远远低于预期,群众对此项保险的知晓度、认识度不高。为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还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呼吁大家积极购买宁夏“医惠保”,为自己和家人添一份保障,为员工传递一份安心,为困难人士捐出一份爱心。携手传递温暖,让“宁夏医惠保”成为宁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温暖而坚实的力量。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以“巩固脱贫成果、服务乡村振兴”为核心,持续优化“宁夏医惠保”政策,继续用“小保费”撬动“大保障”,用“精准服务”解决“实际难题”,让宁夏“医惠保”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民生盾牌”,为建设健康宁夏、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