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常态化时期,为保障《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宁夏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编号:NZC/C210330;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3874)项目顺利进行,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宁夏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投标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2.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宁投标人员,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如来人为外省人员需主动在指定隔离点进行7天安全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
3.对国内低风险地区入宁投标人员,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措施,同时需持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的风险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联系人:韩宗赞 联系电话:0951-8236515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