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网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1-15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各参保人员、参保单位、两定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宁夏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含生育保险)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停办范围及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21日00:00时起,全区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社区)民生服务中心暂停办理医疗保障所有经办业务。

2.2021年11月21日00:00时起,全区各级税务部门暂停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核定征缴业务。

3.2021年11月21日00:00时起,全区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暂停各项医保(含本地和异地)业务的办理。

4.2021年11月21日00:00时起,暂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有医保业务。关闭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暂时不予审核。

二、新平台上线时间安排

新平台验收后上线运行,初步定于2021年11月30日7:00时起,全区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1.2021年11月30日7:00时起,自治区全域药店及个体诊所开放个人账户就医购药业务的办理;开放中卫市参保人在中卫市医疗机构的相关医保待遇业务(含门诊、住院相关待遇)的办理

2.2021年12月3日00:00时起,开放吴忠市、固原市参保人在各自所属地市医疗机构的相关医保待遇业务(含门诊、住院相关待遇)的办理

3.2021年12月5日00:00时起,开放石嘴山、银川参保人在各自所属地市医疗机构的相关医保待遇业务(含门诊、住院相关待遇)的办理

4.2021年11月30日7:00时起,全区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社区)民生服务中心开放参保征缴的增减、待遇报销等相关业务的办理2021年12月5日00:00时起经办大厅开放所有医保相关业务的办理

5.2021年12月5日00:00时起,开放跨省异地就医相关医保待遇业务的办理

如遇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停机期间业务提示及处理措施

1.2021年11月20日18:00时前,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自治区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完成人员新增、减少、在职转退休、基数变更等业务。11月21日00:00时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缴信息。

2.2021年11月20日18:00时前,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需在税务平台完成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申报业务;如因系统切换,不能及时缴费产生欠费的,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申报缴费;已经核定的历史欠费不需要在新平台上重新核定。新平台上线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原渠道、原方式缴费。

3.2021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在新平台上线后,再开展2021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缴费基数推迟造成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少计或多计问题,将在基数申报后集中处理。

4.2021年11月20日18:00时前,所有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完成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对于不符合出院条件仍需继续治疗的参保人员,撤销医保住院登记,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就诊医疗机构重新上传数据并结算。

5.停网期间,跨省异地备案就医人员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6.医保门诊大病就诊患者请于11月20日18:00时前及时到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病种,开具长处方药。

四、应急保障服务

做好系统切换期间的应急保障服务,自20211119日800时起,开通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税务局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正常工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本次信息系统切换停网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群众、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税务局咨询电话.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14日            


上一篇: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

下一篇: ​ 自治区医保局 卫生健康委 药监局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