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落实及基金收支情况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4-11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自行采购计划编号:2022YBZC0410

自行采购项目编号:ZXCG2022004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落实及基金收支情况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采购需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落实及基金收支情况第三方审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中选方式:最低价中选。

四、审计服务范围

针对承办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2021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首席承办机构中国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落实、经办管理、基金收支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切实维护和保障老百姓合法权益。

五、审计服务内容

全面准确审查2020-2021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情况、收支结余情况及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具体包括: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是否纳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商保公司受理的2020-2021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案例及垫付款情况;

(三)抽取跨省异地就医中心端手工报销案例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审核报销,报销比例、报销金额是否正确;

(四)五市经办机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职尽责,是否严格执行合同内容;

(五)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

六、审计服务要求

(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中选的供应商从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工作结束之日起30天内,须提交审计报告。中选供应商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审计队伍人员配备,倒排工期,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并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备案。

(二)履行保密义务。参与审计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书,对开展审计工作中获悉被审计对象的信息应采取措施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擅自复制使用或提供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责任,保密义务不因审计工作结束或合同终止而终止。

(三)审计报告应全面、真实、客观和公正。供应商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七、询价材料报送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只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附件2);

(三)近三年(2019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不良信用记录(附件3);

(四)服务报价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16:00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一式三份,装成册密封报送)。逾期、资料未密封不接受报名,资料一经报送不再补报。

具体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 57号信通大厦2124室。

联系人:马亮,联系电话:0951-8236515。

六、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19-21层  

联系人:韩宗赞

联系方式: 0951-8236515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海波  

联系电话:0951-5166092    

   (三)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采购办:0951-8236515

采购处室:0951-5166091

局机关纪委:0951-5166006

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951-5054035

 

 

附件:1.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采购过程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承诺函

3.服务报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1

 

 

 

附件1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我公司依法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询价活动。现本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如本公司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附件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承诺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我公司依法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询价活动。现本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如本公司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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