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和《关于选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要求,经发布公告、公开报名、单位推荐、会议研究、名单公示等,决定聘请王明祥等9名同志为自治区医保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2年,现予公告。
附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1 | 王明祥 | 中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科干部 |
2 | 王慧萍 | 泾源县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 |
3 | 韦向阳 | 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参政议政处副处长 |
4 | 方 文 | 银川兴庆区众民康药房质量负责人 |
5 | 方荷凤 | 自治区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主任 |
6 | 吕永革 | 宁夏公安厅刑侦总队三级高级警长 |
7 | 刘 娟 | 宁夏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院长 |
8 | 张弘德 | 银川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
9 | 张怀灏 | 上海市联合(银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