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自行采购计划编号:2022YBZC0811
自行采购项目编号:ZXCG2022081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要时期安全保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采购需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要时期安全保障第三方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资格条件资料报送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要时期安全保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报名表(附件1)加盖公章;
(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只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8月11日-2022年8月10日),无行贿犯罪记录(附件2);
(四)近三年(2019年8月11日-2022年8月10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不良信用记录(附件3);
符合上述条件的比选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6日18:00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一式三份,封装成册)。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一经报送不再补报。
具体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北京中路 57号信通大厦2124室。
联 系 人:马亮,联系电话:0951-8236515。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我局将组织人员对比选供应商报送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比选供应商书面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比选评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比选供应商下发书面通知,参评机构收到通知后可在次日18:00前提出申诉,对申诉材料,由采购单位、采购办及监督人员依据报名资格和申诉理由进行审查复核。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
五、获取比选文件
另行通知。
六、提交比选参与文件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比选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比选参与文件,一正四副封装成册加盖公章并密封,在比选评审当天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19-21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比选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有意参加比选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16日下午18:00前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124室进行报名。
(二)比选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0951-8236515进行咨询。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比选供应商,比选一律不予接收。
(四)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ylbz.nx.gov.cn)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注:请各比选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比选开始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通知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局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比选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比选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宁夏银川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19-21层
联系方式: 0951-8236515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宗赞 联系电话:0951-8236515
(三)监督举报方式
采购办:0951-8236515
采购处室:0951-5166011
局机关纪委:0951-5166015
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951-5054035
附件: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要时期安全保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报名表
2.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过程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承诺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