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全区各医药机构,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调整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品种接续执行时间的通知》要求,国家集采第一批(试点扩围)药品由原中选宁夏企业以全国带量采购最低价在过渡期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继续供应。自治区集采机构组织开展原中选企业申报工作,其中福辛普利口服常释剂型原中选企业因未按要求申报被取消过渡期内中选资格。我局会同集采机构按程序组织对该品种开展了带量询价工作,产生了询价中选结果。过渡期内(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将由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集采中选企业继续供应福辛普利钠片(见附件)。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调整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品种接续执行时间的通知》执行。
附件: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福辛普利钠口服常释剂型过渡期内中选目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福辛普利钠口服常释剂型过渡期内中选目录 | |||||||||||
序号 | 产品ID | 注册通用名 | 注册剂型 | 规格 | 包装(转换比) | 包装单位 |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 | 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代码 | 生产企业 | 包装价(元) | 最小制剂价(元) |
1 | 11077 | 福辛普利钠片 | 片剂 | 10mg | 28 | 盒 | 国药准字H20064148 | XC09AAF106A001010404647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07 | 0.7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