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我区新增基本医疗保险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 医药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3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在基层医药机构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宁医保规发〔2022〕3号)精神,经各地医保局推荐上报,确定了144家医疗机构为区内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24家医疗机构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04家医疗机构为普通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50家医疗机构扩大或新增为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将全区所有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全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并于2024年2月底前开通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算类别

此次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各医疗机构申请开通相应的结算类别;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本次先开通普通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此次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零售药店的结算类别为定点药店购药,仅限于个人账户刷卡购药。

二、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改造

(一)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改造工作。拟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联系本院HIS系统开发商和医保系统维护商,在报文头必须传入参保区划"insuplc_admdvs"字段。拟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跨省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接口改造的通知》(宁医保函〔2022〕351号)中“定点医疗机构接口改造内容”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医院端口改造工作,改造完成后联系工程师对接测试,测试人员信息,医院自行解决。经测试符合条件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二)定点零售药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改造工作。拟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要及时联系本药店HIS系统厂商和医保系统维护商,完成跨省异地就医药店端口改造测试工作,改造完成后联系工程师对接测试,测试人员信息,药店自行解决。经测试符合条件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统筹地区市级医保部门要牵头做好辖区内新增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的系统改造,确保各医药机构于2月底前完成系统改造及测试工作。

(二)加强服务协议管理。各就医地要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将异地就医服务管理有关内容纳入协议管理范围,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监管,规范异地就医服务行为,为异地参保人提供与本地参保人相同的服务。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医保部门要加强对新增跨省异地就医定点联网医药机构异地就医政策、经办流程和协议管理等方面的宣传培训,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要结合地区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活动,营造宣传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浓厚氛围。

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上报,确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顺利有序。

联系人:陈志毅          5166096   

工程师及联系电话:孙咏然   18995094016

附件:

1.宁夏新增区内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宁夏新增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3.宁夏新增普通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名单

4.宁夏新增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5.《关于做好跨省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接口改造的通知》(宁医保函〔2022〕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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