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丁勇等10名同志为自治区医保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和《关于选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要求,经发布公告、公开报名、单位推荐、会议研究、名单公示等,决定聘请丁勇等10名同志为自治区医保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2年,现予公告。
附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1 | 丁勇 | 公安厅刑侦总队一级警长 |
2 | 韦向阳 | 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参政议政处三级调研员 |
3 | 田伟刚 | 宁夏泓达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4 | 李万银 | 原永宁县卫生局纪委书记(退休职工) |
5 | 刘娟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副书记、副院长 |
6 | 杨媛 | 自治区医院评价指导中心中级药师 |
7 | 杨智军 | 彭阳县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服务中心干部 |
8 | 郭红梅 | 西夏区朔方路街道玫瑰园社区党委书记 |
9 | 黄娟 | 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
10 | 梁娟娟 | 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