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中药饮片 部分名称变更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隆德县、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中药饮片部分名称变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告知辖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将变更后的中药饮片名称维护到信息管理系统,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落实中有重大事项请及时向自治区医保局反馈。
附件: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中药饮片部分名称变更的通知.pdf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