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为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普法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全过程,建立统筹部署、协调推进、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召开党组会议28次,研究部署医保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把法律学习作为党组学习重点,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次,开展党组学法讲法活动3次,推动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坚持示范引领提质效。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年终述法、依法决策和问责等制度,印发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确保学法普法用法有的放矢。建立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将学法作为“第一议题”,建立学习台账,整理学习心得,领导干部带头推动学法普法落到实处。三是坚持统筹协调明责任。印发了全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解年度任务、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四是坚持建强队伍强能力。积极向自治区编委争取,经过努力在局办公室加挂了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的牌子,增设一名副处级领导职数。积极加强全局执法队伍建设,全局有52名工作人员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书。举办全区医疗保障法治及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对行政法规运用进行辅导,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
(二)全面压实“八五”普法责任,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制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全区医疗保障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意见》等文件,修订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科学制定当前和今后五年医保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规划,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同医保业务工作同促进。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修订《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依法集体讨论率100%。将法制审核覆盖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三是全面做好医保立法。在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立法调研的基础上,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列入自治区2022年度立法修订计划。加强立法计划的执行,修订《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暂行规定(试行)》等文件,《宁夏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被列为2021年度宁夏“法治为民五件实事”之首。
(三)狠抓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加大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力度,实现全覆盖、应审必审、及时报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等权威作用,协助办公室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35次,为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与上位法和上级文件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废止。强化公平性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对全局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严格法治监管保障。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夯实了医保基金监管的法治基础,实现了基金监管方式的有效创新。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试行)》,细化行政处罚的种类、尺度和裁量监督标准,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有效。联合公安厅加强查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联动协作长效机制。联合卫生健康委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动工作机制,为依法依规惩处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撑。三是严格法治监管执行。集中利用4月份,开展全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坚持传统与创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运用“创作+竞答+展播”宣传模式,突出“讲”“演”“送”“签”四种形式,营造学习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良好氛围。推进宁夏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的建设,对全区4012家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展2021年度信用评价并生成评价结果,建立应用适当、奖惩分明、结果显现的监管模式。落实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建立全区医保信用评价和监督体系。着力开展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716家,处理处罚定点医药机构959家,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15人,罚没和追回违规基金2833.38万元。
(四)强化监督制约,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一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1件,主办任务5项、协办任务26项,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督办重点内容,建立月跟进、季督办机制推进落实,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3个100%。二是做优政务公开。加强网站建设,强化媒体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500多条,采用300余篇,向主流新闻媒体发稿70余条次。围绕重要政策出台事前开展征求意见和回应,事后开展政策解读,做到依法依规。三是做实法治宣传。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等普法治理活动,通过专题报道等方式宣传,以案释法说法,不断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医保“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民法典》更为人知晓。开展12月“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专题学习、支部自学、网络授课等形式,推动广大干部养成学法用法良好意识。四是做细信访维稳。开展集中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建立“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局领导包抓信访责任制和信访接待日。建立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全局全年未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改变情况。
但还存在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效能还需持续提升;法治人才队伍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二、2023年度普法工作思路
2023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医保一体建设,切实在医保系统推动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理新格局。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区医疗保障系统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治理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三)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开展“会前学法”,“头雁”引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完善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力度,全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办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动“法治医保“建设。
(四)推动谋划“十四五”时期法治医保建设工作。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融入法治医保建设,科学制定今后一段时期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八五”普法等相关工作规划,全力推进依法参保、依法施保、依法治保,构建公正权威的医疗保障综合执法体系、严格规范的医疗保障法治监督体系、务实高效的医疗保障法治实施体系和坚强有力的医疗保障法治保障体系。
(五)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普法工作责任。坚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医保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考核内容,与各项医保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好各项重大普法任务落实,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普法重点对象,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与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共同做好医保普法工作。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
项目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计分依据 | 评议标准 | 自评 得分 | 评议 得分 |
系 统 (部 门 ) 内 学 法 用 法 工 作 ( 40 分) | 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单位 (部门) 正职带头讲法,全年不少于 1 次。 |
8 分 |
提供相关制度、学习 计划、记录及工作简 报、图片或视频。 | 党委(党组) 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 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 实不好的扣 1—6 分;单位 (部门) 正职未开展年度讲法的扣 2 分。 | 8 | |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
15 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 制度、学习计划及工 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 党内法规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缺少一项内容的扣 3 分。 | 15 | ||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每年至少举办 2 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学法考法至少 1 次。 | 5 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 工作简报、图片或视 频。 | 未按要求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学法考法的扣 1—5 分。 | 5 | ||
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提高各级领导 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
8 分 | 提供相关材料、图片或视频。 | 未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的扣 8 分。 | 8 | ||
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全年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至少 1 次。 | 4 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 图片或视频。 | 未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的扣 2 分;未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的扣 2 分。 | 4 |
项目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计分依据 | 评议标准 | 自评 得分 | 评议 得分 |
面 向 社 会 普法 ( 35 分) | 在 “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行 业法律法规宣传时间和节点,结合活动主题, 采取多种形式,全年开展不少于 1 次面向社 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8 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工 作简报、图片或视频。 | 在 “12.4”国家宪法日、 民法典宣传 月、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时间节点开展 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少于 1 次的 扣 8 分。 | 8 | |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 及时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
12 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制 度规范、工作简报、图 片或视频。 |
未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实践活动的扣 12 分;开展不好的扣 1— 12 分。 | 11 | ||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传统媒体、宣传栏、 橱窗、电子屏等对外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 |
7 分 |
提供相关制度、工作简 报、图片或视频。 |
未利用宣传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的扣 7 分,开展不好的扣 1—7 分。 | 7 | ||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行政部门把以案释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
8 分 |
提供相关文件通知、案 例名录汇编。 |
未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的扣 4 分; 未向社会发布案例的扣 4 分。 | 6 |
项目 | 评议内容 | 分值 | 计分依据 | 评议标准 | 自评 得分 | 评议 得分 |
创 新 普 法 工 作 ( 25 分) | 推动 “互联网+法治宣传”,注重依托政府网 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 宣传。 | 8 分 | 提供普法网站、微博、 微信、微视频等名称、 链接、图片、视频。 | 未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扣 8 分;宣传报道不持续、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扣 5 分。 | 8 | |
编写普法读本、普法折页,制作普法短剧、 微视频、宣传品等。 | 6 分 | 提供相关读本、折页、 图片、视频等。 | 未制作普法产品的扣 6 分。 | 6 | ||
充分利用其他社会力量、公益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 6 分 | 提供活动简报、图片、 视频等。 |
未开展普法志愿活动的扣 6 分。 | 6 | ||
积极参加普法公益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参加法治宣传理论研究、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 | 5 分 | 提供文件通知、参赛作 品、理论研究文章等。 | 未参加过普法公益作品征集、普法公 益活动的扣 5 分。 | 0 | ||
加 分 项 |
普法工作成绩突出, 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 上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 |
提供文件通知、获奖证 书、奖牌。 | 个人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 3 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 4 分;集体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 4 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 5 分;个人或集体获自治区级通报表扬的加 1—2 分。 | |||
在自治区级以上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活动、 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中获奖。 | 提供文件通知、获奖证 书、奖牌。 | 获得自治区级奖励的加 2 分,获得国 家部委奖励的加 3 分。 | ||||
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 | 提供文件通知、证书、 牌匾。 | 加 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