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提请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进行备案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经我局2020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8月9日起正式施行。现将备案说明和正式文件一式五份报请备案。
附件:
1.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备案的说明.pdf
2.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刘 伟,联系电话:516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