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信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3-10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我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宁医保规发〔202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信用建设是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提出了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我区在石嘴山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11月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经过三年实践,各地不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监管水平,积极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医保信用环境,在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上取得一定成效,也提炼总结了一些经验。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加速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医保信用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质效,确保办法与时俱进,在提炼我区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对原办法修订,旨在创新修订完善信息采集、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评价应用、信用修复等流程,调整优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更高维度、更高层次、更高标准构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全闭环”的制度框架体系,提升基金监管事前、事后延展度,努力打造全流程、全方位的医保基金监管“宁夏模式”

二、《管理办法》出台依据

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提出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并将其作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6项改革任务之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要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等信用管理制度,并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信用惩戒。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在分级分类管理、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促进行业诚信自律、实施信用奖惩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建立健全医保信用管理制度的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出台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章四十七

第一章总则,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医保信用相关概念释义、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建设等内容。

第二章信用承诺,包括信用承诺的定义、承诺书填写要求、承诺主要内容等。

第三章信用信息归集,包括各类信用主体医疗保障信用档案的构成,信用记录和归集管理,以及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和相关要求等内容。

第四章,信用评定与发布。明确了信用等级评定的对象和条件、主要内容、指标体系、评价周期、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划分、信用信息公开、异议申诉等内容。

第五章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定了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具体应用措施,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六章信用修复,明确了信用主体对自身医保信用信息享有的信用修复权,以及信用修复条件和不予修复的情形。

第七章监督管理,明确了各设区的市医疗保障部门、评价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以及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第八章附则,包括解释权和施行时间等内容。

、《管理办法》出台意义

《管理办法》的修订与实施,是进一步提升我区医保基金监管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有效破解基金监管点多、面广、力弱等难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通过对医保基金使用信用主体开展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等信用管理活动,创新信用评价结果多元化应用场景,将信用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定点协议管理、预付金管理、质保金返还等相关联,对不同信用水平的主体实施差异化的奖惩或约束监管措施,从而实现精准、高效、协同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目标,形成应用适当、奖惩分明、结果显现的监管模式,有效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维护基金安全。

《管理办法》改变了原来主要依靠医保部门单方面监管和单一处罚手段的局限性,通过医保信用体系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增强社会监督,形成了信用监管合力,提升监管协同效率,促使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主体增强自身履约能力,加强自我规范管理,在更广泛的领域建立起医保基金监管的安全网,对推进宁夏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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