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的意见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统一处罚标准,自治区医保局研究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10日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11月19日向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宁东基地社保中心进行了书面调研和征求意见。2022年1月19日,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共反馈意见22条,采纳17条,吸收采纳2条,未采纳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