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公告日起7日内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
电子邮箱:nxybjjjc6500@163.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0层,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编:750000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管理办法.doc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