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院采取 “免费车接车送、免费住院”等手段骗保
4月6日,自治区医保局发布消息,为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堵牢基金监管漏洞,强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我区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查处了一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并通报3起案例。
灵武市杏林医院欺诈骗保案
经自治区医保局调查,灵武市杏林医院2020年1月至12月,通过伪造随货同行单、虚构诊疗服务、串换诊疗项目、挂床住院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涉及73.29万元。
灵武市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灵武市)第六十九条,责令退回医保基金73.29万元,处二倍罚款146.58万元;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疑似虚构耗材采购记录相关线索移交灵武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部分患者中医治疗医嘱未执行、虚开处方等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灵武市卫生健康部门;将伪造随货同行单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线索,移交灵武市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吴忠市仁爱老年病医院欺诈骗保案
经吴忠市医保局调查,吴忠市仁爱老年病医院于2020年11月,采取 “义诊、车接车送、免费住院、包吃包住”等手段诱骗参保人办理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涉及6.1万元。
吴忠市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吴忠市)第六十九条,责令退回医保基金6.1万元,处五倍罚款30.5万元。
吴忠市金花园医院欺诈骗保案
经吴忠市医保局调查,吴忠市金花园医院于2020年6月至7月,采取 “免费车接车送、免费住院”等手段诱骗参保人办理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涉及4.34万元。
吴忠市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吴忠市)第六十九条,责令退回医保基金4.34万元,处三倍罚款13.03万元;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新消息报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