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3-05-15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保密、督查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监督落实医疗保障系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及清理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工作。

        负责人:刘轶文     联系电话:0951-5166011

     (二)待遇保障处

       拟订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全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医疗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并组织实施。拟订完善全区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拟订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负责人:张博      联系电话:0951-5166021

      (三) 医药服务管理处

       拟订自治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全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全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和研究。

       负责人:岳军      联系电话:0951-5166051

      (四)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拟订自治区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协调服务价格和收费方面的争议和纠纷,拟订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负责人:慕力悟      联系电话:0951-5166041

    (五)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处

       贯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拟订我区医保基金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组织编制医保障基金等预决算草案。编制医疗保障专项资金预算,提出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区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全区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刘秀文        联系电话:0951-5166032

     (六)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吴鹏举        联系电话:0951-516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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