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绩效评价工作组来宁开展2020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现场评价工作
3月19日至3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一行来宁开展2020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3月20日上午,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存同志组织召开了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座谈会,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内容进行了介绍,基金监管处就我区2020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包括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构建、评价方法和程序、为实现绩效目标取得的成效、绩效评价各项指标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会上,绩效评价工作组还就部分指标与各处室、中心进行深入沟通。
我区高度重视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前安排部署,分管局长亲自抓,明确专人全面落实,提前下发通知,举全区之力,积极谋划,精准推进,科学设置评价程序和方法,以保证评价实效。
在绩效评价工作期间,评价组对自治区本级、银川市、吴忠市、盐池县2020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现场评价。并对我区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绩效目标细化、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以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不断夯实绩效评价基础,逐步提高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完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3月19日上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巡回指导组和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开永安等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存同志主持。会上,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斌同志宣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光同志作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对一年来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总结,安排了下一步工作。随后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意识形态责任书。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开永安同志对我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2021年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最后,党组书记、局长刘秀丽同志作党史学习教育动员讲话时强调:全局干部党员职工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起来,狠抓政治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在政治机关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目标指引,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宁夏全民医疗保障更平衡、更充分、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实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为“十四五”全民医保起好步、开新局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读原著、悟思想,五个一活动”
促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把党史学习教育“读书学习班”与“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紧密结合起来,3月22至26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读书班在抓好自学的基础上开展“五个一活动”,以“组织一次党组理论中心(扩大)集体学习、观看一次教育片、接受一次实践教育、举办一次专题辅导、开展一次支部交流学习”为内容,激发党员干部党史学习热情,打好学的基础。
3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四级调研员及以上人员参加了集体学习。集体学习围绕“感悟思想伟力、把握历史规律,立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把坚定的理想信念转化为推动医保基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发挥经济社会效益的具体行动”开展。坚持学史明理,学习了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节选内容;坚持学史增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史崇德,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节选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陈润儿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宁夏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典型案例警示录有关内容;坚持学史力行,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存同志就基金监管作专题辅导。最后,党组书记、局长刘秀丽同志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3月23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党性教育片《信仰的力量》和警示教育片《国企“蛀虫”沉浮录》;3月24日,局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及部分支委前往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参加警示教育。3月25日,邀请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办公室宋丽萍主任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做了《学好党史必修课、坚守初心担使命》的党史宣讲。
通过集中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督学促学的政治功能,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党员、干部交流学习,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充分感悟思想伟力、掌握思想武器、提升思想境界,自觉做党的创新理念的坚定信仰者、坚决维护者、忠实践行者。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思考学、带着问题学,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自治区医保局全力以赴做好新冠病毒疫苗
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为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报站刚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15号)和自治区应对新冠疫情工作指挥部《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医保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有关工作。
一是迅速起草并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1﹞35号)。通知明确了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资金的预算和划拨,以及疫苗保障范围,并对做好疫苗接种信息管理、疫苗采购和价格调整、疫苗费用结算等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是邀请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召开会议,成立了自治区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小组,由自治区医保局刘秀丽局长担任协调小组组组长,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和医保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研究制定我区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
三是成立自治区医保局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专班,由医保局张斌副局长任专班主任,负责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预算、资金划拨、价格对接、费用结算和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自治区医保局将在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关键环节,聚焦重点难点,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密切协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完成疫苗及接种费用的保障任务。
自治区医保局出台宁夏“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保支付管理办法
为推进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根据国家、自治区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管理办法》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的范围,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在符合准入条件的基础上与各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或补充协议后,纳入互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和医保支付、经办服务、基金监督等管理活动。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从门诊大病开始确定互联网复诊医保支付病种,优先保障门诊大病复诊续方需求,逐步扩大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范围。允许“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将复诊处方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参保患者可实现“互联网+”就诊开药和药店就近取药,减轻了医疗机构门诊取药压力,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
探索推进我区医保基金监管精细化管理
自治区医保局细化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
为探索推进我区医保基金监管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成效,自治区医保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号)相关要求,于3月12日印发了《2021年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清单》,从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两方面对第一次现场检查全覆盖的重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区第一次现场检查全覆盖各项工作任务,自治区医保局以“五推进”为抓手,强化《现场检查清单》落实。一是推进责任落实。要求各地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牢、抓实2021年定点医药机构第一次现场检查工作,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确保现场检查工作无死角。二是推进目标落实。要求各地要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充分借助卫健、公安等各方力量,按照《现场检查清单》要求,按期完成第一次现场检查全覆盖。三是推进问责落实。要求各地要做到发现问题不放过、处理问题不手软,切实按照规定时限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查实查深查透,对涉嫌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四是推进制度落实。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注重监管实效,全面构建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五是推进宣传落实。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想骗、不能骗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根据我区医保基金监管整体部署,适时对各市、县(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督办,并对工作推进拖沓、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定期通报。
经验交流
以法治促工作
推进宁夏法治医保建设更上新台阶
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汇集了原人社、发改、卫生、民政等多部门的职能,成为了新时期推进医保改革的主力军。面对医保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使命,宁夏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 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法治宁夏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法治医保”建设,突出战略实施、法治实践、制度供给,积极推动宁夏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开新局、谱新篇,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宁夏实践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进程中充分彰显宁夏医疗保障系统的担当和作为。
一、认识再深化,突出战略实施,开启法治建设新格局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发挥法治建设这一治国重器的威力,坚定不移地加强和加快医保法制和法治建设。
为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紧扣“法治为基”重要理念,按照自治区党委深化法治化改革,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法治保障的要求,切实找准与法治医保的结合点,推进依法参保、依法施保、依法治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构建公正权威的医疗保障综合执法体系、严格规范的医疗保障法治监督体系、务实高效的医疗保障法治实施体系和坚强有力的医疗保障法治保障体系,进一步发挥法治在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医保制度中的保障作用,不断增加人民对医保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探索再深入 ,突出法治实践,聚焦核心发力
为做实法治医保工作,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积极探索医保法治建设的实现路径,在依法治国的总方略下,把国家、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与医保工作现状结合起来,不断筑牢宁夏法治医保建设基础,让改革和法治携手并进,助力医保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建章立制”发力。总结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经验成效,研究制定参保管理、待遇支付标准、基金使用、医保监管等方面更加细化的政策和流程,进一步完善、定型医疗保障制度。充分借助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确立了“1部地方法规+N个规章”的立法规划,推进做好我区医疗保障条例、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监管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调研、制定和修订工作,使政策法规更加适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新情况和人民群众新要求,使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聚焦“固强补弱”发力。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持续发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规范性文件审核率、报备率、规范率均达100%;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专题培训、医保大讲堂等方式,对全系统人员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了系统内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机构组建初期,第一时间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制定了专项管理办法,就执法监督、制度建设等事项广泛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借助外力提升了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聚焦“监管服务”发力。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梳理涉及机构改革、一次办好改革、证明事项清理、放管服改革、权责清单、营商环境等工作的医保政策文件,先后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10 项纳入“不见面”办理,率先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异地就医工作被全国推广;强化法治监督制度体系,制发《关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执法“三项制度”等规定,强化基金检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法治医保政策宣传月活动,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举报奖励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执法,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得到巩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健全。
经过不懈努力,2020年在宁夏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中,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全区75家被评单位中位列考评第四名,评估组评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结合自身职责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突破”。
三、目标再聚焦 ,突出制度供给,积极谋划法治建设新篇章
2021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着力强化战略引领、强化服务大局、强化法治监督、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制度健全、履职高效、运行规范的法治医保体系,全面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目标,为构建医疗保障改革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战略引领,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谋划。率先构建符合宁夏医疗保障发展的法治建设体系。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相关各项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进程。探索建立本系统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评价办法、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法治建设评价评分标准,形成动态调整的法治建设评价机制和医保法治建设“标准规范”,实现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率先突破的目标。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切实保障医疗保障依法履职。率先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法规规章体系。重点推进《自治区医疗保障条例》、《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及政府规章的立法调研、制定和修订工作。扎实开展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对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审查结果等内容进行规范。进一步建立统一、明确的医保欺诈案件移送标准,推动医保监督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是强化法治监督,有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率先构建全闭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法制机构案件审核工作,探索执法监督节点前移机制。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夯实医疗保障法治基础。率先构建法治医保文化建设体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积极建立医保“大普法”工作格局,建立全区系统“学法考法”活动常态化机制,根据职能组织开展专项“学法考法”,充分运用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等法治资源,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囊保障。
强化资源整合 创新支付模式
助力县域综合医改向纵深推进
近年来,盐池县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紧盯医改重点指标,抢抓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机遇,深度整合县域医疗服务资源,有效融合公共卫生资源,创新开展医保基金和公卫资金“双打包”模式,促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整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一、 主要做法
(一)压紧责任链条,保障“双打包”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综合医改工作,坚决扛起医改政治责任,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卫健、医保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医管委和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深度谋划、高位推动,促进医保基金和公卫资金“双打包”工作向纵深发展。出台了《盐池县县域综合医改实施方案》《盐池县医保基金与公卫资金双打包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压紧工作责任,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和层层压实、层层传导的责任链条,有效助推县域综合医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细化实施细则,保障“双打包”科学合理。医保基金按照“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根据县医疗健康总院的功能定位以及医保统筹基金总量,医疗保障部门与医疗健康总院集体协商,合理确定统筹基金预付总额。以城乡居民基金收入总量为基数,预留总收入7%的自治区医保调剂金、7%的零星报销费用、7%的大病保险上解经费、8.5%的县域内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剩余70.5%全部打包给医疗健康总院。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根据三年实际发生费用的均值及增长率为测算依据打包给医疗健康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常住人口总额预算,将90%预拨医疗健康总院,统筹用于慢性病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12类53项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强化疾病防控,推动医防融合。2020年,打包支付县医疗健康总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46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575万元,公共卫生经费797万元。
(三)强化监督考核,保障“双打包”提质增效。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打包支付医疗健康总院后,县医疗健康总院根据成员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分配方案在卫健、医保部门审核后,下拨至各基层卫生机构专款专用。同时,制定了《医保基金支付改革方案》《健康总院及各协议医疗机构年终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一包干、两统一、互结算、联审联批”的工作机制,医保基金根据年初预算,每季度初向医疗健康总院拨付年度预算该季度额度的70%,剩余30%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剩余10%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拨付。结余的医保基金纳入医疗健康总院的医疗性收入,促使医疗卫生机构增强主动节约基金意识、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降低医保基金使用风险。
二、工作成效
(一)分级诊疗取得实效。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于乡村两级,将乡村两级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60%和70%,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就医渠道,基层门诊量明显增加。全县乡村两级门诊人次由2009年的5.3万人次增加到2020年的29.4万人次,门诊受益人次占总受益人次由2009年的82.5%提高到95.6%,首诊在基层、首选为门诊的医疗服务模式逐步形成。
(二)诊疗服务更加规范。制定了《盐池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就专项治理范围、医保统筹基金使用、服务管理做出具体要求,同时与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定点医疗服务协议》,进一步规范各定点医疗、医药机构诊疗行为,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医疗成本,节约医保基金,提高医疗机构风险防范意识、基金合理使用能力、服务质量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益。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余1649万元,城镇职工基金结余3085万元。
(三)受益人群显著增加。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范围、标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基层为重心,大力推进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档案管理愈加规范,健康教育深入人心,慢性病管理有序开展,重点人群全面关注,家庭签约稳步推进。2020年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48个,签约87407人,重点人群签约率81%,全县贫困人口实现签约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线上管理高血压1.2万余人、糖尿病患者2500余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5%以上。
工作动态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全面开展
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中卫市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结合全市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中卫市医保局全面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中卫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中卫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3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前结束,将分为谋划准备、建章立制、建设平台、启动运行四个阶段开展。重点围绕建立健全医保信用管理制度、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信用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等三方面工作,注重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医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培育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医师药师及参保人员等信用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良好信用,打造“诚信医保”的良好形象。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査、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新格局。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全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医保基金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吴忠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吴忠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促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逐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1〕25号)要求,3月初由吴忠市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商业保险承办机构进行考核,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市本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考核工作。
根据业务考核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现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各自对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保障部门签订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本次考核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从基础管理、结算管理、基金监管、报表及运行分析、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大病保险商业承办机构档案资料及整体运行进行实地考核、考评并给予赋分,并保证本次考核公开、公正、公平。
经考核,2020年吴忠市参保人数1183644人,筹资标准为52元/每人,筹资金额61549488元。截至2021年2月底,2020年吴忠市各(辖区)大病保险共计赔付10719人,赔款金额4532.36万元,占大病保险资金的73.64%。大病理赔人员熟练掌握报销赔付办理流程,办事效率及服务技能较高,对前来办理理赔报销的群众能够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且服务态度好,群众满意度较高。但有关病历审核、疑义病历调查机制等还需不断完善,在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方面还需逐步加强,要不断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服务群众的真本领。
石嘴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三堂课”
促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石嘴山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内容,对内凝聚合力、激发斗志,对外扩大影响、展示形象,多措并举营造党史学习教育浓厚氛围,让党史学习教育走心又有新,引导广大党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是线上线下结合,激活“红色课堂”。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和学习计划,编辑印发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海报,摆放于办公场所。统筹利用工作群及时推送党史基本知识、工作简报,创造人人学党史、时时学党史的便捷条件。
二是党建业务结合,做实“党史课堂”。借助“医保大讲堂”,开展“党史我来讲”微课堂,领导干部带头、普通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和内容,不断增强医保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积极营造浓厚的党史学习氛围。
三是联建促学结合,拓展“情景课堂”。结合党员双报到和主题党日活动,联合府佑水香社区党支部一同前往明水湖武警中队,参观军营发展历程,听武警战士讲述党史军史百年历程,利用部队独特的红色资源禀赋和现场教学的新颖方式,让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青铜峡市医保局“三大举措”
提升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力度
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维护参保群众利益,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能,管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市医保局通过“三大举措”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评审专家库。遴选一批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造诣较高、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处事公正的专家,组建专家库,形成“智囊团”,发挥医疗专家和医保管理专家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规范的评价监督作用。
二是聘请医保服务社会监督员。从政府部门、医保服务对象、参保群众中选聘医保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员既代表群众对医保业务经办进行监督、收集、了解、听取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医保局进行反馈,又代表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宣传解释医保政策、经办流程。
三是建立医疗保障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鼓励广大参保人员发现损害参保人员权益违规行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举报,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实现监管“全覆盖”,减少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四个强化积极创建
“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以党的建设促医保发展和“6+9”重点工作落实,2020年以来,以四个强化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一是强化医保扶贫纾民困。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共有2027名建档立卡人员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待遇,结算报销住院医疗费用1212.92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付123.23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到 86.74%,切实减轻了贫困患者垫资压力和个人负担,有效阻断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为助力决战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强化基金监管促治理。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和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双随机”䅲核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66家,稽核率100%,追回基金共计67.55万元,暂停医保服务6家,通报批评22家,约谈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22家,下发督查通报五次,形成了对打击欺诈骗保的有力震慑。
三是强化支付改革提效益。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全力推动医疗健康总院“打包付费”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结算,深化区内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区内异地直接结算率达到94.7%,区外异地直接结算率达30%。,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推动形成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是强化疫情防控显担当。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局按照“两个确保”要求,第一时间向健康总院拨付医保基金。主动协助永寿堂、润兴堂、药材公司等多家协议药店对接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采购事宜,积极动员协议医药机构履行疫情防控社会责任,永寿堂、安春堂、润兴堂医药公司及鑫华医院等协议医药机构踊跃捐款捐物,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效。
惠农区医疗保障局
开展医保政策全区巡回宣讲活动
3月16日起,惠农区医保局组织的医保政策巡回宣讲活动“第一站”在红果子卫生院正式启动,先后走过燕子墩、红果子、尾闸等基层医疗机构,覆盖全区18个定点医疗机构,11个乡镇(街道),79个村居(社区),累计3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活动为期一周,由医保局选派局内业务骨干、资深医保经办人员等组成“讲师团”,以全区巡回培训的形式开展,围绕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知识、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医保业务经办注意事项、2021年度医保工作重点等方面,详细的为基层医保工作人员梳理医疗保障政策系统。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常见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医保政策优势,确保基层工作人员学深吃透医保业务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