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传达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
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
11月30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陈润儿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出了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局长任永忠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各处室、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党组(扩大)会议结束后,又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内容。4名中心组成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为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全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的生动实践。一要加强学思践悟,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上来,为全区医疗保障“十四五”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二要聚焦“两个确立”,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医保工作全过程,将其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最根本的政治纪律,把医保部门建成“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三要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做到领导带头学、全员覆盖学、营造氛围学、指导实践学,积极开展载体丰富、内容新颖的专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四要加大调查研究,紧盯老百姓医疗保障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针对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缓慢、基金安全运行持续偏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成效不明显、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做精做细专题研究,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工作质量水平。五要聚焦收官盘点,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前做好明年各项工作的谋划,将2022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谋早、谋深、谋准、谋实。
宁夏明确“五项任务”
推动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落实落地
11月18日,宁夏回族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五项任务”,扎实推动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落实落地。
一是明确清单内涵,严格决策权限。明确全区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医保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及不予支付的范围。自治区在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规定范围内,负责对具体的参保、筹资、待遇等政策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各市、县(区)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负责组织落实。自治区在国家2020版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基础上,细化制定了我区2021版医疗保障待遇清单。
二是统一基本制度,巩固三重保障。明确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按照国家依法设立的基本制度执行。自治区及各市、县(区)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设制度,现有超出清单规定的地方性制度安排,分步分类归入国家确定的三重保障制度框架。要求2022年底前,自治区层面清理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外政策,完成三重保障制度中各项政策项目设置和名称的统一规范。2023年6月底前,各市、县(区)全面完成超出待遇清单范围的政策清理和规范,自治区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规范基本政策,保障群众需求。明确了我区基本医保、生育保险实行自治区级统筹调剂金模式下地市级统收统支,逐步实现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实现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一致。坚持基本保障、公平享有、稳健持续、责任均衡、多元保障原则,对参保、筹资、待遇支付等和参保人息息相关的政策标准,在国家统一框架下,结合自治区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明确特殊人群保障政策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市、县(区)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出台特殊待遇政策。
四是统一基金支付范围,明确不予支付范围。明确了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以准入法和排除法确定的药品、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各地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自治区按照国家规定政策对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数据进行动态维护。明确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在境外就医等费用属基金的不予支付范围,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费用以及有其他保障制度和经费渠道安排解决的医疗费用均属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五是做好衔接过渡,清理清单外政策。按照国家要求,我区按照“杜绝增量、规范存量”的原则,建立了落实国家待遇清单制度时间表、路线图,制定了2021-2023年的具体实施步骤,确定了拟清理和拟规范政策台账。从今年开始,已经启动对自治区超国家待遇清单政策的清理和规范程序,对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进行规范和完善。
宁夏完善落实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
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把落实谈判药品“双通道”机制,方便参保患者购买使用谈判药品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和可及性,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据介绍,该《通知》明确将所有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参保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的“双通道”购买使用谈判药品。要求对“双通道”谈判药品要执行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三定”管理。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范围内确定不少于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由治疗相应疾病的主治及以上临床医师担任责任医师,由各市、县(区)医保部门会同医疗机构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
《通知》还就在支付政策和待遇衔接、异地就医方面作出明确,按照谈判药品先行自付比例扣除自付费用后的费用,参保患者门诊使用谈判药品起付线为500元/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按照75%和60%比例支付。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谈判药品时,不另设起付线,按照住院医保支付政策予以报销。谈判药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捆绑使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为40万元和13万元。今后,谈判药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随待遇水平政策调整时同步进行调整。对于已纳入我区门诊大病用药范围的谈判药品优先按照双通道管理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门诊大病政策。区内跨统筹地区费用结算按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执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使用谈判药品的,按现行住院和门诊大病政策执行。在就医地指定零售药店支付的谈判药品费用,凭发票、费用清单、谈判药品处方等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按我区谈判药品支付政策报销。
宁夏推动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
我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出台后,自治区医保局牵头负责,选取了2家实体综合医院互联网医院和1家实体专科医院互联网医院作为试点,开展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目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互联网医院已经率先上线“互联网+”医保支付功能,参保患者可以通过手机APP进行线上及线下门诊的预约、就诊、支付结算和药品配送等。普通门诊就诊患者可以在线上优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移动支付结算,患者足不出户实现医保结算、药品配送到家服务。
为进一步扩大定点互联网医院范围,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落实“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近日,我局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医疗机构实现“互联网+”医保支付的时间表和申请、对接流程。按照分批推进、逐级落实的原则,将已取得宁夏互联网医院资质且接入“互联网+医疗健康”一体化平台的38家实体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分四批纳入“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实施范围。取得互联网医院资质并接入自治区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的医疗机构可以按照时间表和医保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流程向各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并按照医保移动支付系统对接流程进行系统对接。争取在2023年6月底前实现定点互联网医院医保支付在全区的覆盖率达到50%。
《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扩大“互联网+”医保支付在全区的覆盖面,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减轻医疗机构门诊压力。
宁夏“四措”并举确保政策平稳接续
宁夏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确保过渡期政策平稳有序衔接。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总体要求,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建立完善了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一)救助对象采取“三增两续一渐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三增”是新增低保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及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两续”是原特困人员(孤儿)、建档立卡人员中的脱贫不稳定人口;“一渐退”对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逐渐退出资助参保优惠政策,将其纳入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保障范围。
(二)门诊慢特病救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补齐门诊慢特病救助力度不足短板,将原门诊慢特病按照年度起付线2000元-3000元的标准单独救助的政策,转为按照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救助共用5万元的年度救助限额的政策,分别以80%-100%的救助比例,给予不同类别救助对象医疗救助。
(三)降低因病返贫致贫人员救助门槛。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最大程度防范因病返贫致贫现象发生。根据我区医疗救助工作实际,将因病返贫致贫人员年度自付监测标准由原政策的3万元,降低到2万元,因病返贫致贫人员年度门诊慢特病和住院累计总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部分,剩余合规费用达到2万元及以上,即可纳入因病返贫致贫医疗救助范围,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年度累计超过5千元起付线以上的合规费用,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16万元。
(四)废止原医保扶贫兜底保障政策。一是对我区脱贫攻坚期农村建档立卡人员的资助缴费政策予以优化调整,该提高个人医保缴费比例的提高,该逐步退出的逐步退出。二是对我区“确保贫困患者年度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的政策予以废止,转为按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基本医保“三个目录”规定,目录外费用不再享受相关政策救助。
自治区医保局召开全区医保基金飞行检查阶段
总结专题会
11月23日,自治区医保局召开全区医保基金飞行检查阶段总结专题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存同志主持会议,基金监管处、监控信息中心负责人及负责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飞检工作的组长和督导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检查组组长就本组飞行检查情况的详细汇报,针对飞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并结合现场检查实际对进一步做好全区飞行检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长存副局长指出,本次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基础工作扎实,目标明确,各检查组高度负责,多维拓展医保基金监管手段,尤其是清单式飞行检查模式统一了监督检查标准,找准违规重点,确保检查取得质的突破,进一步提升了医保基金监管的震慑效果。
李长存副局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发力,对推进本次飞行检查后续处理处罚工作各项措施再深化,任务再落实、工作再推进、效果再提升。二要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对照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相关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三要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对自查自纠以及第一次现场检查全覆盖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违规问题清仓见底。四要强化结果应用。各市、县(区)医保部门要将本次飞行检查情况、处理处罚结果及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同级卫健部门,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呈报同级党委政府,形成监管合力,强化飞行检查震慑作用。
工作动态
盐池县医疗保障局“三个强化”深入开展
“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盐池县医保局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新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全覆盖。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领导带头学、全体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观念,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宣传知识,电子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同时在单位电梯口、电梯间及公示栏等人员密集地区张贴宪法宣传海报,让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了解“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扩大宪法宣传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强化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结合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社区、宪法主题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海报、小礼品,现场宣讲和答疑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参保缴费、欺诈骗保相关政策,引导广大参保群众将宪法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全面提升全县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打造宁东基地社会保障一体化新体系
助推服务提质增效再升级
宁东基地社保中心自组建成立以来,不断探索推行“N+1 ”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创了全区唯一一家“一门一窗办一揽子社会保障业务”的新局面。
一是多门变一门,思想“再”解放。组建成立宁东基地社保中心,填补了宁东无社保经办机构的空白,开启了宁东社会保障事业的新征程。为构建宁东基地独立完整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宁东基地社保中心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先后承接了社保局、医保局、劳动就业局、人社局等多部门职能,彻底打破了关联事项需要到多部门办理的跑腿现象,构建了宁东基地独有的社会保障一体化新体系。目前宁东基地社保中心经办近2万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近700家企业的各项社会保障业务,年均办件量达100余万件。
二是多窗变一窗,能力“再”提升。宁东基地社保中心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优化人员配置,构建联动机制,探索“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核”的“综合柜员制”,实现办事人员一个窗口就可以同时办理社保、医保、失业金发放、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援企稳岗补贴等劳动就业业务和工伤认定、养老退休审批等人社业务,真正打造了“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一件事中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一次办,开创全区唯一一家经办新模式,有效解决了职工群众“多次跑、多头找、多窗排队的现象”,窗口月均受理达6.5万余件,一次办结率达99.5%,业务经办提速50%以上。
三是“打包办”一件事,服务“再”升级。宁东基地社保中心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推动快办行动提质增效挖潜,持续推动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实现职工退休、工伤待遇申领、新生儿出生等6个“一件事”打包办;社保卡申领等21个高频事项提速办且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提速50%;异地就医等58个异地事项跨省通办;协同推进企业服务“不见面”网上办,企业网报开通率达90%以上,实现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宁东基地社保中心将持续推进各项社会保障业务一体化服务,以创新创优经办服务为目标,以速度和温度锻造社保温暖之光,为宁东基地高质量发展贡献社保力量。
中卫市医保局以“六个强化”谱写医保新篇章
今年以来,中卫市医保局按照“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工作要求,用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强烈的发展意识、更加务实的行动举措,以“六个强化”谱写中卫医保发展新篇章。
一是进一步强化常态化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加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积极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截至目前,先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涉及药品157个品种、193个品规,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9.45%,最高降幅 93.38%,预计节省药品费用超过4000万元。
二是进一步强化试点医院优化比价关系调整工作。加强上下联动,统筹兼顾经济发展,患者承受能力、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以及各方面利益,重点实施试点二级医院优化比价关系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促进试点医院收入结构更优化,医疗服务行为更规范,就医秩序更良好,用心用情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目前,试点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28.30%,药品耗材收入占比达36.29%,检验检查收入占比为35.41%,试点取得的成效比较明显。
三是进一步强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市在实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结算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为主的基础上,形成了按床日、定额包干、按项目、按日间手术等多元复合型医保付费制度,充分发挥了医保基金最大效益。重新修定了《中卫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结算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积极探索跟进DIP付费省级试点工作。目前,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运行平稳、进展顺利。
四是进一步强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以全员参保为目标,做好参保情况清查,充分利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和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清理重复参保,减少漏保断保,同时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公安等职能部门数据共享,精准定位应参保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21年自治区医保局下达中卫市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为1123700人(职工124500人,居民999200人)。截止10月底,实际已完成1123759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为13544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79%;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98831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8.91%,全市参保率为95.67%。
五是进一步强化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重点强化制度公平,做好三重保障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高血压、糖尿病等30种慢性病列入门诊大病报销范围,推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减少群众购药次数,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年度内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330元/人,职工普通门诊最高限额1200元/人。截至目前,全市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老年人参保缴纳医疗保险为124715人,其中,60周岁至70周岁参保的有79666人,70周岁以上参保的有51288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市通过自治区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平台接收建档立卡人员143115人中,已参加医保143034人,除不属于参保范围81人,参保率100%。边缘户7036人中,已参保6831人,除不属于参保范围63人,参保率100%。
六是进一步加强医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按照自治区要求将“互联网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探索建立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信息监管制度,推行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802011人,激活率72.03%,591家定点医疗机构、431家定点药店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相关功能,开通率100%;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800073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开通率均居全区第一。
石嘴山市全力推进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
为全面做好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切换工作,石嘴山医保局以“确保新医保系统平稳上线并顺利运行”为工作目标,全局动员全力推进国家医保信息一体化数据平台上线工作,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提供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保服务。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局党组将新平台上线工作作为当前全局重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新平台上线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新平台上线期间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系统测试工作安排,统筹协调推进国家医保一体化平台上线攻坚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时间节点,全面落实国家医保信息编码贯标、接口安装调试、上线前系统测试及停机切换系统期间的宣传维稳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上阵、全体职工参加、全市统一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及时将系统上线相关文件下发至各定点医药机构,对172家定点医疗机构(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及426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15项信息业务贯标工作再安排再完善。工作专班先后深入各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推进贯标、接口改造、系统测试等工作,确保信息平台及时上线、平稳运行奠定基础。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日报送日通报工作制度,邀请自治区工程师点对点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操作培训和现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统筹推进。
三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材料等形式发布系统切换通告,告知参保人、参保单位、办事群众在系统切换期间,全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暂停办理。安排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医保服务、就医购药指引和医保政策告知等工作,积极引导舆情,全面提升群众的知晓率,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跟进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继续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15项医保信息贯标精准性督导,做到目标不松、力度不减,扎实推进我市新平台如期上线、平稳运行。
聚焦“四点”发力,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党史学教育开展以来,金凤区医保局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工作要求,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紧贴参保群众需求,聚焦“四点”发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聚焦“需求点”,靶向发力。金凤区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医保工作实际、深入调研,通过民情体验、入户走访、线上征集等方式收集民意,了解群众对医保服务的需求,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策于民,明确为民办实事的方向。截止目前,共收到群众反馈问题五大类,涵盖医疗救助、门诊大病、异地就医等民生事项。
二是主攻“关键点”,精准施策。金凤区医保局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形式、狠抓窗口建设切实解决民生需求。领导班子不定时到服务大厅监督指导窗口服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困难问题,对业务经办人员存在的行风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窗口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实行一次性告知、办事时限、经办服务“好差评”等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政策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多渠道为群众提供便捷贴心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针对群众咨询问题,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解读各类医保政策,回应群众关切;对于外地常住人员参保登记、老年群体无法线上缴费等问题,采取“基层+经办+银行”的模式,设置缴费便民点16个,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服务;积极推行“互联网+医保”服务工作模式,持续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认真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建设要求,全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创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截至目前,金凤区城乡居民医保电子凭证激活5.3万人次。
三是抓住“连接点”,创新施测。选取与参保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获取难度较大的异地就医备案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异地就医备案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了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各类材料重复报、审批时限长等难题,实现了“减证便民”“一纸承诺,一次办好”,让老百姓少跑腿,为群众快办事,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2021年度,累计受理告知承诺196份,核实169人次,审核通过143人。
四是把握“着力点”,促进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开办“医保大讲堂”,将医保业务、政策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切实加大干部职工对相关政策的熟悉掌握和应用能力,课后分享政策文件至工作群,供干部职工及时查学巩固,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学。通过自学、传学、帮学“三学合一”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2021年以来,共开展医保大讲堂3期,业务学习20次,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区市级培训10余次。
兴庆区医保局打好“三张牌”
奋力跑出居民医保征缴“加速度”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启动以来,兴庆区医疗保障局发挥主力军作用,打好“三张牌”,力促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截止11月25日,兴庆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178568人,完成了2021年财补人数的64.83%。
打好“组织牌”,确保责任压实。由兴庆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亲自抓,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征缴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征缴工作,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及时召开2022年度兴庆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明确税务、财政、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职责及分工,重点摸清核准特困人员和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及已脱贫人口名单,做好特殊人群资助参保和个人缴费工作,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真正让医保惠民政策落实落细。同时将参保缴费完成情况纳入兴庆区绩效考评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对各乡镇(街道)参保进度实行“一天一公布、一周一通报”,对于进度快的予以表彰推广优秀经验,对于工作不力的予以指导督促,以常态化跟踪问效推动参保缴费任务全面完成。
打好“宣传牌”,确保政策落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点多面广、缴费诉求多样,通过集中与分散宣传相结合形式,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抖音、横幅、标语、入户宣传、防疫小喇叭、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对参加居民医保的意义、政策解答、待遇享受等进行讲解和宣传,广大群众对医保参保缴费政策的知晓率显著提升,增强了主动性,营造出全民踊跃参保缴费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美丽兴庆”“兴庆医保”公众号发布征缴动员视频、音频、图文5次,制作横幅、标语1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缴费通告3万余份、宣传折页1.5万余份、围裙、手提袋1万余个。
打好“服务牌”,确保工作做细。在15个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设立医保服务窗口,参保群众在户籍所在地就可办理居民参保业务。同时,采取“就近办”、“掌上办”和“一次办”提高服务效率,指导参保群众登录“我的宁夏”、黄河银行手机银行APP缴纳参保费用,减少群众奔波次数,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满足感。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群众,协调黄河银行携带POS机驻点收缴,对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组建专门工作组,通过打电话、亲友代缴、手机自助缴费等方式收缴,为流动人口提供贴心收缴服务,切实让每一位居民感受到医保干部服务的热情和工作的细致。
泾源县全力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为扎实做好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切实把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泾源县医疗保障局积极谋划部署、多措并举、持续发力,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精心部署指导,层层夯实责任。县医保局精心组织、主动作为,不断压紧、压实医保征缴工作责任,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县医保征缴工作推进会,明确参保范围、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等。同时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不定期深入乡村、社区,精心做好指导服务、保障工作,压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保征缴责任,切实做到了层层有人负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拓宽参保缴费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在大力推行“我的宁夏”手机客户端、“黄河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缴费方式的同时,通过黄河银行网点柜面等线下方式多渠道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力求将疫情对医保缴费的影响降至最低。进一步优化参保缴费服务,通过手把手现场操作演示、上门服务等多途径,提升居民参保缴费便捷性,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掌上办,网上办”模式。
三是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应参尽参。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防止“漏保”“断保”,避免重复参保。通过医疗救助基金分类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群体,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给予定额资助,确保困难群众应参尽参,实现政策有衔接、待遇有保障、制度可持续。
四是多方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制定了2022年医保征缴宣传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由局领导和医保经办机构组成督导组,分片进行督促、指导,强化征缴政策宣传,形成由“点”到“面”的网格化宣传格局。充分利用政府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手机短信等线上方式,结合宣传折页、海报、条幅等线下方式,广泛宣传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和参保缴费流程、方法,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网格,有效提升城乡居民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度,提高城乡居民自觉参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保社会氛围。
五是严格指导督导,确保应缴尽缴。将医保基金征缴作为年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措施,挂图作战,目标管理、转办负责,建立日统计、周督查、周通报制度,每日统计汇总征缴进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指导,形成通报材料,同步上报县委和政府,并将通报情况反馈基层各征缴主体,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推动了基层收缴的积极性。
2022年医保征缴工作启动以来,各项征缴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进行,县医保局共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活动7次,制作音视频资料1期,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份,截止11月24日,全县参保人数77460人,对比去年参保人数101131人,参保率76.59%,对照户籍人数参保率70.72%。
简 讯
银川市医保局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特别是收集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组织专家论证后,从2021年11月5日起,将条件成熟的恶性肿瘤药物治疗、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肾脏病、干燥综合征、股骨头坏死、老年性痴呆(阿尔茨海默病)、癫痫、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等9种门诊大病纳入互联网医院门诊大病医保服务范围,纳入互联网医院医保服务的门诊大病由8种扩大到17种,一半以上的门诊大病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开通“互联网+医保服务”的互联网医院达到了16家,能够提供门诊大病服务的互联网医院达到了5家,这是银川市“互联网+医保服务”的又一突破性举措,这一举措为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极大便利,也为打赢疫情常态化斗争提供有力支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将进一步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