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疗保障信息2021年第27期(总第64期)

发布时间: 2022-01-05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任永忠局长到银川市民大厅

调研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工作

12月18日,自治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永忠一行赴银川市民大厅调研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工作。调研组一行到社保中心医保业务经办窗口,现场了解信息平台运行和参保企业、参保居民业务办理情况。

随后,组织召开座谈会,银川市医保局、社保中心、平台承建方就平台上线运行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细致交流。12月5日以来,宁夏医保信息平台成功上线运行,已实现了参保人员门诊、住院费用以及药店购药费用报销结算,整体运行平稳有序。同时,在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核定、参保企业网上直报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

任永忠局长表示,感谢银川市在全区信息平台建设和上线运行给予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全力支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新的医保信息信息平台按期上线运行。

任永忠局长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平台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形成多部门工作合力,运用好各种资源全面做好平台的高效运行,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各项医疗保障权益。二要抓好技术攻关,平台承建方要增加选派技术力量强的专业人员进驻银川市民大厅并做好现场指导,及时做好反馈问题登记和跟踪处理工作。三要解决问题排出优先级,将矛盾最突出的问题放在首位及时处理,确保各个参保群体平稳享受医保待遇。四要抓好宣传工作,及时引导公众有序办理业务,通过增加大厅经办窗口、延长经办时间等措施及时纾解线下经办工作压力和排队集聚,确保不发生大的舆情影响。五要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经办窗口和基层一线医保人员的操作水平,共同推动医保信息平台发挥更大作用,确保群众参保缴费、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存,办公室、经办中心负责人,银川市医保局、社保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自治区医保局深入原州区西吉县包抓点督导调研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省级领导同志包抓百万移民致富提升重点县重点村工作机制要求,切实抓好原州区、西吉县移民致富提升工作 ,12月14日至15日,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光带队深入原州区、西吉县省级领导包抓点,调研各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工作,重点督导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特殊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工作。固原市医保局和原州区、西吉县有关领导参加了调研督导活动。

调研督导组一行先后到省级领导包抓的原州区黄铎堡镇丰泽村、和润村,三营镇安和村、团结村,头营镇福马村等5个移民示范村,以及西吉县新营乡上岔村。深入村委会、村卫生室、产业帮扶车间和部分农户家中,全面了解各移民村基本情况和移民致富、产业致富情况,调研乡村振兴监测人群及脱贫人口参保和医疗保障情况,详细了解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及待遇保障政策的宣传落实情况及各地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情况。

王晓光副局长强调,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关系移民致富和共同富裕的重中之重。落实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特困、低保及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应保尽保任务,是确保群众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的前提和基础。临近年底,集中缴费期不足两周,时间紧任务重,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一定要抓紧抓实工作督导和任务落实,县(区)、乡镇党委、政府要压实责任,包抓村要把工作做得更实更细,为其他乡镇和村做出表率,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任务。

王晓光副局长表示,自治区医保局作为帮扶单位之一,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强参保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乡村振兴包抓点和帮扶村调研侧记

受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永忠同志委托,12月10日,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光带队深入到乡村振兴包抓点贺兰县洪广镇广荣村、帮扶村永宁县望远镇富原社区调研,看望慰问驻村工作队,同时结合医保部门重点工作,就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医保参保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镇、村(社区)干部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听取富原社区驻村工作队帮扶情况的汇报,了解基层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及宣传情况、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状况。重点关注2021年度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和当前城乡居民参保进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王晓光表示,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真真正正让农民富起来的重大举措。自治区医保局作为帮扶单位之一,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帮扶村实际需求,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作用,要确保居民应保尽保,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强化精准服务,及时跟进帮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王晓光强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是全民健康最基础的物质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贺兰县、永宁县在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中成效显著,为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发挥了保障和兜底作用。目前,2022年度集中缴费仅有20天,医保部门、县、乡镇、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让参保群众了解更多惠民医保政策。要采取更多精准有效的举措,全面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工作。

自治区医保局待遇保障处负责人,贺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芳,贺兰县、永宁县医保局负责人,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广荣村、富原社区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自治区医保局深入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开展帮扶点及包抓重点村督导调研工作

为全面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2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存带队一行5人深入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省级领导包抓点,调研督导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医保基金使用和信息对接共享工作。区(市)分管领导、医保、卫健等同志参加了督导调研活动。

调研督导组一行先后赴帮扶点及包抓重点的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同原村、红关村、青铜峡市邵岗镇同乐村、青铜峡镇同进村等移民致富示范村,深入部分农户家中、基层医疗机构,点对点沟通,面对面交流,实地了解移民致富示范村基本情况、产业致富、环境治理和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情况,全面了解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门诊统筹、大病保险和基金结算、信息对接共享等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座谈会上,调研督导组分别听取了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医保部门“政策宣传、征缴扩面、基金使用、数据共享”等方面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主要问题,并和参会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商讨分析了“三类”监测人群参保缴费、医保基金使用和信息平台上线运行等工作出现的问题,充分听取了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医疗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建议。

李长存副局长充分肯定了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医保局在医保政策宣传、医保基金使用、信息平台切换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他强调,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保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医保优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保问题。二是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已进入后期,要加大政策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有针对性的做好少数群众不愿参保、不想参保的思想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如期完成,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我区医保基金面临的可持续性压力逐年加大,为保障医保制度平稳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四是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做好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工作,加强沟通协作,着力解决平台上线运行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保障参保群众各项医疗保障权益,切实将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自治区医保局深入同心县开展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督导调研工作

为全面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2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医保局二级巡视员邬杰同志带队一行4人深入同心县,调研督导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试点、巩固脱贫攻坚医疗保障后评估等工作。同心县医保、卫健、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及部分乡镇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督导组一行听取了同心县医保部门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围绕“2022年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类’人口监测、参保管理经办服务、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巩固脱贫攻坚医疗保障后评估”等方面的14个问题和参会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当前征缴工作中出现的个性问题商讨了解决办法,对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医疗保障后评估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邬杰同志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一是在当前居民医疗保险征缴的攻坚期,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完善缴费机制,及时推送参保数据,精准识别困难人口身份,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如期完成。二是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困难人口参保台账,全面摸排困难人口参保状况,实施参保清零行动,确保集中缴费期内困难人口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开展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类”人口监测评估,确保医保衔接政策有序高效落实;全面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常态化工作,提高网采率,强化三重保障力度。同时,对同心县医保部门按照“定领导、定部门、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的原则压紧压实参保缴费任务,建立健全部门信息互通联动机制,实时动态监控清理非正常参保信息等工作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调研督导组一行来到同心县下马关镇民生服务中心,与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实地了解乡村振兴“三类”监测人群参保缴费和医疗保障情况,查看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医保衔接政策的宣传情况,以及在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距县城约90公里的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张家树村医保经办服务点,调研督导组一行详细了解了“30分钟”服务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查看了基层医保服务下沉工作推进台账,对照我区“30分钟”服务圈建设标准,从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模式和点位、明确负责人员和完成时限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交流探讨,为下一步全区持续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累了经验。

自治区医保局赴海原县等地开展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调研工作

为全面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百万移民致富提升工作,12月21日-23日,自治区医保局张斌副局长带队赴中卫市海原县、固原市中医医院开展调研走访和党建共建工作。

12月21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在海原县医疗保障局召开座谈会,重点了解海原县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等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医保局张斌副局长及调研组成员、县医保局班子成员、西安镇、海城镇分管领导及村支书参加座谈。

会上,海原县医保局薛正东局长向调研组汇报了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移民致富提升工作情况,西安镇、海城镇分管领导和村支书就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和现行的医保政策踊跃发言咨询,提出问题建议,调研组给予了详细的解答,并对海原县医疗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座谈会上,张斌副局长强调,一是市县要站在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高度,做好基本医保参保工作,特别是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参保工作,抓紧抓实工作督导和任务落实,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任务。二是继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参保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强化精准服务,及时跟进帮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三是持续加大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到群众中,对参保、门诊住院报销、慢病待遇等重点工作再梳理、再细化、再宣传、再落实,确保所有医保扶贫政策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同时,全力做好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群众就医购药和经办服务各项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12月22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前往海原县西安镇卫生院、付套村、范台村等地调研,深入镇卫生院、农户、养殖场中,详细了解参保缴费、医保政策宣传及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耐心细致的回答了每一名困难群众的提问,特别是医保扶贫政策中参保缴费、住院报销流程、门诊慢性疾病补助资格认定等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切实提高村民们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认可度。

12月22日下午,调研组走访固原市中医医院,召开了党建共建及医保政策座谈会,现场接受了医院干部职工关于医保支付、异地就医等政策的咨询,专业详细的解答得到了医院干部职工的充分肯定。随后,张斌副局长围绕全区五年医疗保障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医保工作新局面”为主题作了专题党课辅导,将党史学习教育和医保政策宣传紧密结合,让医院全体党员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更加深入地了解医保政策,提高了对医保工作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引导效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2021年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及谈判药品落地保障工作专题会议

为促进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1年)》的执行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落地工作,2021年12月21日上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斌主持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银川市医保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及我区7家三甲医疗机构医保办和药品采购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家关于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1年)》和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政策的要求,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张斌副局长作了总结发言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谈判药品的落地执行工作;二是要求医疗机构对国家谈判药品目录应配尽配,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三是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落实谈判药品的支付结算工作;四是采取快捷便利的措施保障新增谈判药品的招采挂网工作,保障谈判药品订单的及时响应和配送;五是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1年)》及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落地实施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及时配备使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保障我区参保患者自2022年1月1日起购买使用谈判药品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自治区医保局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主题,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活起来,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根据通知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围绕宣传主题和总体安排,印发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因地制宜部署,细化宣传内容,制定了既有医保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密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把宣传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宪法宣传结合起来,有力推动了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增强活动针对性、实效性。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领导带头学、全体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观念,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宣传知识,电子屏播放宪法公益图片,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同时在单位电梯口、电梯间及公示栏等人员密集地区张贴宪法宣传海报,让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了解“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扩大宪法宣传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强化普治结合,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县(区)医保部门结合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社区、宪法主题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海报、小礼品,现场宣讲和答疑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参保缴费、欺诈骗保相关政策,引导广大参保群众将宪法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全面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是强化系列活动,丰富宣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通读宪法活动,利用支部学习、自学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读宪法;开展一次宪法及行政法规知识测评,引导全局干部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文本;组织开展一次“宪法进社区”活动,12月3日下午,组织工作人员到包抓社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一次宪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11月29日至12月5日,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竞答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观看一场《市民普法云课堂》,让全局工作人员了解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以及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宪法精神等宪法主题内容。

三、及时总结,下步打算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传播了宪法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引导全体人员自觉尊崇法律、模范遵守法律、坚决执行法律。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结合实际,继续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利用新型媒体开展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加强新时代医保法治建设新格局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迎来了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又恰逢“八五”普法的启动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12月13日下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报告会邀请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周晓军同志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辅导报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斌主持会议,全局机关干部参加辅导学习。

报告会上,周晓军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用生动的语言、鲜活的案例深刻解读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对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论述深刻,既有政治高度、理论深度又有实践广度,对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此次辅导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要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理解,既是举旗铸魂的政治课,也是严谨专业的法治课;既是崭新闪亮的理论课,也是生动鲜活的实践课,吹响了自治区医保部门法治建设新的集结号。参加学习的同志表示,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凝聚法治建设合力,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推动全区医疗保障工作法治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

经验总结

宁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争当新时代医保建设的“实干家”

宁夏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四个需要”,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争当新时代医保建设的“实干家”,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根据学习进展情况及时安排、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和常设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指定读本,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以“以实干展现新作为、靠实干交出新答卷”为主题开展研讨交流,班子成员全员交流发言,做到了集中精力学、逐字逐句学,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确保入脑入心。

二是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12月下旬党组书记结合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情况,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专题宣讲;各分管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在局内或服务单位开展多形式的宣讲活动,帮助大家全面准确领会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同时还利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平台载体高频次播出展示规范宣传标语,通过圈群传播、印制张贴、大屏播出、制作展板等方式,积极推介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制作发布的宣传六中全会精神新闻海报,持续掀起“大学习”热潮。

三是争当医保建设的“实干家”。不断强化党对医保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落实到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全过程、贯穿到工作中,充分调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出台了《宁夏全民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医保信息平台与全国同步“亮灯”,未来5-10年宁夏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规划部署。预付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6.7亿元,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和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有效构建,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了《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前三季度全区追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589.56万元,行政处罚477.74万元,守护了人民群众“救命钱、看病钱”。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组织的五批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参加省级联盟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节省医疗费用8亿多元,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涉及医疗保障领域2件、局本级确定的6件实事全部落实,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有效增强。

聚焦参保群众“急难愁盼”

推动门诊费用跨省就医直接结算一站式服务

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医疗保障办实事事项之一,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注重将党史学习教育与经办重点工作有机融合,突出“实”的导向,做好“融”的文章,紧盯参保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答好“为民服务解准题”的时代之卷,有序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向“深”里走,向“实”里走。

一、基本情况

宁夏作为首批全国15个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这一民生工程,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工作目标、原则、任务及路径。按找国家医保局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制定我区工作推进方案,完善了相关制度、规程,并按照国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接口标准,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先后组织了与内蒙古、陕西、青海、云南、新疆、海南等多省区联调测试。2021年2月1日正式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截止2021年10月底,我区作为参保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9508人次,医疗总费用386.72万元,个人账户支付145.31万元;作为就医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051人次,医疗总费用60.37万元,医保基金支付53.81万元。

二、具体做法

为切实做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为民宗旨,扎实推进这项民生工作,让参保群众享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统筹推进,开创跨省结算新局面。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安排谋划,将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列为重点督办的重要民生事项,明确将该项工作全部纳入为民办实事范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积极争取国家局帮助支持,优化完善医保信息系统,申请将此项工作纳入国家试点,成为继京津冀、长三角、西南五省12个试点省(市)后,新增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15个试点省(市)之一。对标国家目标任务,科学实施项目化管理,梳理确定了四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门诊费用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流程、数据管理以及资金清算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确保政策落地有声。

二是完善系统,畅通就医结算新通道。充分发挥医保数据“省集中”的优势,坚持“一点接入,全区贯通”,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0)》及相关要求,完成了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及医保疾病诊断、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门诊慢特病病种等医疗保障业务编码贯标工作,目前,已实现了与国家平台对接,系统能够满足参保人员持电子医保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需要,全区所有统筹地区均能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共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58家(每个县至少有2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实现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线上备案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将部分一级医疗机构也纳入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与云南、海南等省区开展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系统及医保电子凭证跨省使用的测试工作;按照国家测试有关要求,与新疆、云南等省完成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测试工作。将银川市纳入首批门诊慢特病治疗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区试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和宁夏人民医院纳入首批门诊慢特病治疗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并于11月15日向国家局申报上线。

三是标准建设,打造医保经办新高度。为确保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顺利推进,我区及时制定了《宁夏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3年)》《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细化基本原则和试点内容,明确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跨省就医购药无需备案,进一步方便群众;制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明确就医管理、费用结算、跨省清算等要素内容,确保全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流程的统一和规范。

四是加强宣传,注入释难解愁新动力。加强宣传力度,建立专门工作群,强化上下沟通协调,指导各地经办做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通过广播电台、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增进参保人员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加快推进我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银川市积极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

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银川市医保局高度重视“两病”保障工作,将深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把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持续优化政策,简化申报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不断提高“两病”参保患者认定率和就诊率,切切实实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一是制定方案,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下半年,银川市入选国家“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后,市医保联合市卫健委印发了《银川市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建立起由市医保局牵头,市县各级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二是关注重点,明确保障对象。全市取得门诊大病资格的“两病”患者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和门诊统筹待遇,“两病”用药先按门诊大病政策报销,超出门诊大病病种限额后可按门诊统筹政策报销。扩大政策受益面,将长期服药但未取得门诊大病资格的“两病”患者均纳入“两病”保障对象,患者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三是规范管理,落实待遇保障。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取消“两病”门诊大病起付标准,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起付标准以内按50%报销,起付标准以上按职工医保75%、居民医保60%报销;全市三级医疗机构“两病”门诊大病起付标准继续执行,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按职工医保75%、居民医保60%报销;因各类政策原因所致“两病”患者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足50%的,按50%报销。

四是下放权限,优化认定流程。允许我市各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两病”门诊大病资格认定,严格“两病”患者确定审核、健康管理,确保“两病”患者信息的真实性,并及时将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和新认定“两病”患者推送至全市医保信息平台,“两病”患者经身份标识后,即享受门诊大病或门诊统筹待遇,确保应享尽享。

五是立足基层,推进医防融合。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提供综合性的医防服务,将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与临床治疗服务整合开展,提高慢病筛查率,实现早诊断、早管理、早干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精准健康服务,着力提升“两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有效提高“两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

六是严格管理,保证基金安全。强化智能审核监控,探索“事前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借助大数据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审核检查,加大对过度诊疗、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和违反医保服务协议行为的监管力度,杜绝超范围用药等不规范诊疗行为。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七是保障供应,拓展用药渠道。鼓励在医共体内,探索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和配备使用管理机制,实现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全面落实自治区发布的“两病”用药目录和药品支付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和“两病”患者需求,充分配备国家组织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确保“两病”患者开得出、用得上。允许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两病”门诊大病处方下沉基层医疗机构,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满足群众就近用药需求。

银川市将利用一至两年时间,开展示范活动,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形成“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工作合力,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全覆盖和人群全覆盖,加强“两病”患者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加强“两病”门诊用药配备使用,确保“两病”门诊用药配得齐、开得出、用得上,同时,着力提升规范化管理率、合理用药率和“两病”人群知晓率,增强群众对“两病”等慢性病的防治意识,实现患病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切实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动态

盐池县医疗保障局“五项举措”

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盐池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任务,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五项举措”,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让所有农村居民看得起病、方便看病。

一是拧紧压实责任链条。按照区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安排部署医疗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精准落实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更加牢固。

二是盯紧抓实参保缴费。始终把参保扩面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全面覆盖的总体目标,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部门协作、广泛深入宣传、全面培训督导,截止12月23日,我县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137050人,完成拟下达任务的96.378%,其中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四类特殊人群32691人全部参保,参保率100%。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三是精准落实医疗保障。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使已脱贫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0%,自费不超过10%且年度内累计个人自付不超过5000元。同时降低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9500元下调至3000元,对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普惠性的基础上再提高2-5个百分点,多重医疗保障政策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

四是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完善了门诊肾透析患者及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政策,出台了《盐池县关于建立“四重”医疗保障体系防止因病致(返)贫的实施方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四重保障制度,有效防止因病致(返)贫。对县域内首次住院金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超过14000元人群进行全面筛查,并将人员按其户籍所在地进行梳理,及时与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办)共同进行信息监测,为相关部门落实各类救助提供数据支撑。

五是全面优化经办服务。一方面已脱贫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免收押金政策,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区内异地就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一站式”结算。另一方面结合参保缴费和医保信息平台改造工作,建立经办人员“延时服务”工作模式,实行周一至周五延迟下班、周末全天值班,做好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问题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就医结算,确保群众医保业务顺利办理

中卫市医保局五项措施缓解参保缴费办理“难”

中卫市医保局积极采取措施,缓解群众业务办理难题,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有温度有态度的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一是周末服务“不打烊”。自12月17日起,所有业务窗口周末正常上班,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积极应对年底业务办理高峰,方便参保人员错峰办理业务,同时最大程度减少人群聚集,做好疫情防控。

二是线上服务“一点通”。鼓励引导参保单位、参保群众通过多种线上途径办理相关业务,让“跑窗口”变为“网上办”,让“现场排队”变为“轻松点击”,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缴费期限“有延长”。对目前在3个月缴费期即将到期仍无法办理缴费的单位,适时延长缴费期至2022年1月31日,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延长期限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补缴费用视同为连续缴费,不收取滞纳金。对延长期限内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及时予以补报,个人账户予以补划。

四是个人账户“快划拔”。及时完成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同时做好解释工作。在职人员、公务员个人账户在所在单位完成缴费后及时划拨。

五是引导解释“有温度”。安排专人向群众和参保单位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争取大家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谅解,确保群众平稳有序办理业务、享受方便的医保待遇,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深化医保改革

力促“为民办实事”落地落实

吴忠市医疗保障部门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是严格执行吴忠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地级统收统支政策,完成市地级统收统支基金总额预算和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总

额控制工作。相继组建市级统收统支工作办公室,制定出台《吴忠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地级统收统支财务经办规程》等制度,及时核拨各县(市、区)2021年1-11月份市地级统收统支基金预付款132571万元,确保了地市级统收统支工作运行顺畅。

二是2021年以来共完成了第一批、第二批集采药品续签工作,完成了第三批、第四批集采药品签订工作,共涉及72家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品132种、采购金额989万元。各集采公立医疗机构正在按计划进行药品申报配送。

三是正式启动CHS—DRG付费省级试点改革以来,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思路,系统于7月份在吴忠市人民医院等6家试点医院正式上线并开始实际结算。目前积极筹备试点工作的阶段性验收,正在对市域内符合条件的15家二级医疗机构进行端口改造,确保2022年1月在全市二级医疗机构全面开展。

四是全面开展的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贯标落地应用工作已于11月11日高质量高标准通过了国家验收,正在积极探索该项工作的常态化运行机制。

五是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截止11月22日,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962413人,激活率为70.91%,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70%的目标任务。

六是全面实现二级、三级27家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截止11月30日,吴忠市作为就医地,门诊费用跨省结算33人次,个人账户结算费用7071.94元;吴忠市作为参保地,门诊费用跨省结算1021人次,个人账户结算费用211078.77元。

七是今年在全市47家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按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1-11月份,开展2型糖尿病、高血压、不稳定性心绞痛等243个病种,结算病人29563例,定价总费用11662.15万元,实际发生总费用9205.13万元,统筹支付8623.5万元。

八是在第一时间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拨付工作。3-11月份,全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次为1944024人,累计支付87家医疗机构疫苗接种费用831.94万元。完成了新冠病毒疫苗、注射器测算上解工作,其中新冠病毒疫苗费用15310.27万元。

平罗县医保局“四让”工作法提升

“我为群众办实事”质效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目标要求,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提质效、开新局的重要支撑,以提升经办窗口服务质效为抓手,聚焦特殊人群需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

一是让经办服务“暖”在心坎上。将全国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议、医保服务窗口柜员制改革等工作深度融合,在大厅设置老年人优先窗口、老年人绿色通道、老弱病残孕爱心专区,并添置了老花镜、放大镜、纸杯、急救医药箱等设施设备,增加了免费打印邮寄等措施,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周到、更贴心、更直接、更温馨的便利化服务。

二是让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深入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打造优质化窗口服务,编制医保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制作便民服务卡7种,精简办事群众材料提供,大力推进“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和网上办、微信办等便民举措,创新医保经办服务方式,累计办理“即收即办”事项39344件,“限时办结”事项1854件,获得群众一致好评;线下持续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设置“办不成事”窗口,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守,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应,详细解答得到群众充分肯定和认可,年初在全区医保工作会议上就行风建设作交流发言。

三是让专项治理“严”在检查中。持续用力打击“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看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联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对全县两定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147家,查处存在问题28家,追回违规基金48.51万元,切实守好了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四是让疫情防控“实”在行动中。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立即抽调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帮助社区做好扫码、测温、登记、消毒登工作,同时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储备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时间为工作队员共建社区、驻村工作队、经办窗口配备到位,及时拨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实接。截止目前共为38万人次支付新冠肺炎疫苗费用2075万元、支付接种服务费用166万元。

简  讯

今年以来,灵武市医保局整合医保基金监管力量,强化基金内控制度,通过“三坚持”夯实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不断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截止目前,通过智能监管、聘请第三方专家检查、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等方式,我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37.04万元,行政罚款146.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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