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疗保障信息 2022年第12期(总第76期)

发布时间: 2022-08-16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购药 让参保患者得实惠

银川市医保局强化医疗保障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国谈药品“双通道”落地石嘴山点燃医保政策新红利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

青铜峡市医保局把好“五关”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落地执行

 

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购药 让参保患者得实惠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拓展参保患者用药购药渠道,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明确将所有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参保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即“双通道”购买使用谈判药品。该政策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与定点医院实行相同的支付政策,让暂时医院没有配备的谈判药品进药店,努力实现群众“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

“双通道”谈判药品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三定”管理。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范围内确定不少于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由治疗相应疾病的主治及以上临床医师担任责任医师,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后,在纳入“三定”管理的医药机构购买谈判药品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药品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实现参保患者区内门诊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

建立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供应保障机制,是一项惠及参保患者的医保惠民政策,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扩大了参保患者的保障范围,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

 

银川市医保局强化医疗保障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增强参保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银川市医保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改革、改进作风、主动作为,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持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是推进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综合性医疗机构同等政策,依据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相关要求,推动各级中医类定点医院纳入全国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和区内异地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范围,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665家,其中,中医定点医疗机构55家,占总数的8.2%。中医机构中,三级2家,二级(含中西医结合及少数民族医)6家,一级及以下47家。

二是推动符合条件的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保局统一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规定的中医康复类治疗项目,纳入住院报销范围,同时,参保职工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中医康复类治疗费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将符合疫情诊疗规范的中医药费用按规定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今年又将消食化滞液、紫参凝胶和筋骨痛消液3个医院制剂、腱鞘囊肿挤压术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

三是不断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加大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组分值付费改革中,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传统中医科室(含少数民族医科室)治疗的病例计算分值时提高三个百分点,促进传统中医发展;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已覆盖全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全市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均可以通过线上(定点互联网医院)、线下两种方式享受中医药服务,线上、线下享受相同的报销比例,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其诊疗范围内承担医保门诊慢特病的诊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特病防治中的作用。

四是强化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今年,我局将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工作部署,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调价评估重点,适时开展成本调查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调价项目。鼓励开展中医新型诊疗项目,提升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

五是提高定点中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充分借助医保新信息平台上线契机和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推进医疗行为全程记录、全程监管,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现场检查、自查自纠等多种监管手段,促进中医医疗机构自觉加强管理,提高临床疗效和基金使用效益,降低服务成本,提升中医药诊疗服务质量。

银川市医保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用实打实的政策支持,不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让群众享受中医药发展红利,助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驶入“快车道”。

 

国谈药品“双通道”落地石嘴山

 点燃医保政策新红利

 

“救命药”是国家谈判药品,但地方医院没有卖的,到药店购买却不报销,怎么办?为破解参保群众这一民生痛点问题,今年以来,市医保局把推进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落地石嘴山,作为医疗保障领域“工作落实年”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品供应保障和临床使用需求,让更多参保患者享受到医保便捷服务和政策红利。

428日上午,参保患者郭玉琴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出的首张医保外配处方依洛尤单抗注射液到“双通道”试点药店购药,成功实现门诊特殊药品费用直接结算,成为我市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政策落地的第一位受益人,标志着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成功落地石嘴山。

为全面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落地见效,石嘴山医保局严格按照“三定”管理方案,科学制定评审标准,通过建立基本条件、管理能力、服务能力3大项评选指标,内含配送服务、信息化管理等14项考核指标择优筛选,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等3家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和国药控股石嘴山市第二分店等4家定点药店纳入我市国家谈判药“双通道”定点试点范围。同时将国家新版药品目录的275种主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和抗肿瘤用药且平均价格降幅在60%以上的谈判药品全部纳入为我市“双通道”管理药品,参保患者凭试点医疗机构开出的外配处方,可在试点药店享受统一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实现即时结算。

“双通道”管理工作的落地,充分发挥了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优势,不但让国家药品谈判政策发挥更大的便民利民效应,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改善参保患者就医感受,优化“双通道”经办流程,扩大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大力推进电子处方线上服务,确保“双通道”工作平稳推进、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腿,为参保患者提供便利的就医购药报销服务。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三项措施

扎实推进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 

 

今年以来,吴忠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谈判药品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谈判药品“双通道”机制,方便参保患者购买使用谈判药品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更好保障参保患者利益,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国谈药品双通道工作基础。及时成立吴忠市医疗保障系统推进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统筹谋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印发《吴忠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吴忠市区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评估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了评估原则、评估流程、准入条件、评估标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把三定标准,提升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水平。按照谈判药品“三定”准入标准,将吴忠市人民医院确定为市区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结合275种国谈药品涉及的临床科室及诊疗医师,确定市区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主治医师221名。综合考虑药店资质、管理能力、信誉、冷链运输和存储能力,按照评估细则和布局,将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胜利路药店等9家药店确定为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定点药店。并根据谈判药品的有关规定,在原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基础上,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经办中心与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分别签订了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补充协议及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补充协议。

三是优化经办流程,畅通国谈药品双通道结算渠道。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实行一站式结算,患者使用国家谈判药品,首先填写《参保人员“双通道”谈判药品审批表》,经定点医疗机构药学部审核后,就诊主治医师通过“双通道”信息平台进行处方流转,门诊慢病患者即可自行选择确定的9家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药店取药,享受起付线500元,职工、居民分别为75%、60%的待遇保障。住院患者可由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药店直接配送至病房,将相关费用纳入到住院费用中,可一并结算与报销,简化医保报销的步骤。截至目前,吴忠市人民医院已使用“双通道”直接结算35人次,涉及国谈药品6个,累计总费用3.91万元,医保支付2.14万元。

 

青铜峡市医保局把好“五关”

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落地执行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破解部分谈判药品进院难、落地难的问题,青铜峡市医保局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把好“五关”,认真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实施工作,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

根据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把好“组织关”。青铜峡市医保局根据自治区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联合青铜峡市卫生健康局共同下发《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了“双通道”实施的药品范围、支付政策、经办结算、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实施内容。为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的落地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定点医药机构自主申报,把好“条件关”。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开展之初,青铜峡市医保局通过多种渠道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广泛宣传“双通道”落地政策和申报条件,并及时下发《关于申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单位的通知》,积极动员定点医药机构自主申报。各定点医药机构在上交申报资料后,青铜峡市医保局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评审,逐一对申报的定点药店的基本条件、管理能力、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核,严格把好申报条件的第一关。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查验评审,把好“实体关”。青铜峡市医保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属地申报“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实地查验评估。根据评分标准对药店的相关资质、执业药师情况、仓储服务环境、信息化系统建设、配送能力等进行现场检查,确认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真实一致,最终形成综合评审评分。

公开公示相关名单,把好“公正关”。现场评估结束后,对遴选出的“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通过青铜峡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及时将名单报吴忠市医保局备案。保证“双通道”定点工作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组织开展交流座谈,把好“协调关”。为切实解决定点医药机构在“双通道”测试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困难,青铜峡市医保局组织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家定点零售药品召开谈判药品“双通道”工作座谈交流会,协调解决测试阶段发现的问题,为下一步“双通道”工作的正式运行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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