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机构组建以后,宁夏医疗保障局紧扣“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聚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在宁夏法治政府第三方评估中位列全区第四名,有力地为我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夯基筑台,法治思想深入医保。
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加强“法治医保”建设组织领导,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推进“法治医保”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39项工作规则及制度规定,有力推进制度体系的完善。
强化“法治医保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管理效能考核,将遵守法律、依法行政作为年终干部述职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整体推进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刀刃向内,制度约束铿锵有力。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组建以来办理的建议提案共72件,均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100%。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我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有力提升了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一网通办”能力。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把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10 项纳入“不见面”办理,率先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异地就医工作被全国推广,实施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保障政策,明确药品医用耗材应急采购绿色通道,做实便民利企举措。
砥砺前行,立法建设蹄疾步稳。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医保立法工作,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确立了“1部地方法规+N个规章”的规划目标。
全力推进立法工作。目前,《自治区医疗保障条例》已被列入2021年人大立法调研论证项目,《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也被列入2021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积极开展清理工作。2019年对等4部政府规章、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打包修正,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2020年有序开展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等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
守正创新,规范执法阳光透明。
强化执法"三项"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及自治区执法三项规定,制定了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统筹推进执法“三项制度”,及时转发国家局相关法规制度,确保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抓实行政执法。全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2020年全区全年累计自查定点医药机构6331家,处理医药机构1504家,涉及医保违规资金9662.17万元,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得到巩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健全。
切实依法防控。依法明确保障范围,采取应急政策,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包括外省来宁人员)和发热门诊发热患者实行免费诊疗,有序推出了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全面实施费用综合保障、优化就医流程、调整医保总额预算、及时预拨医保资金、保障药品耗材采购需求等医保政策。
普治结合,普法治理成效显著。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利用医保大讲堂、法治培训班,开展了《民法典》等专题学法讲座,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培训及考试,且通过率100%。聚焦重点普法对象,两次修订“七五”普法方案及普法责任清单,量化法治政府建设及“七五”普法考核,高质量完成考核验收工作;精准普法,不断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医保政务信息,积极探索打造“法治医保”宁夏品牌,形成了“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普法传播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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