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1〕10号)和自治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1〕15号)文件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5月19日至5月21日,由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光同志带队,局待遇保障处、经办中心、司法厅立法一局以及自治区政协委员一行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国家、自治区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医疗救助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采取召开座谈会方式,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的医保、财政、民政、扶贫、卫健、司法等部门分别在隆德县、固原市、吴忠市三地组织座谈研讨。各地各部门就调研的两大主要内容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会议研讨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实施现状、《办法》修订的紧迫性、必要性及具体修订细节;在会前认真研究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各地提出了过渡期内优化调整政策的基本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
王晓光副局长在总结中指出,这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为下一步重点工作的落实落地打好基础、凝聚共识。一是自治区和各县区相关部门对《宁夏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办法》里的部门职能、救助范围、工作规程等内容都发生了极大变化,都建议在国家上位法出台后尽快修订;二是对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要在国家七部委医保发〔2021〕10号文件的框架下,做好细化保障对象、过渡期渐变政策、长效机制的建立等具体政策的研究测算,各地各部门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将会在即将出台的相关政策里充分吸收,进一步完善。他同时强调,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已经纳入今年我局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计划,各地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上来,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推进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拓展,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切实把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的“实事”办好,办扎实。
上一篇: 聚焦规范统一 体现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