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成效,广泛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解读,进一步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医保局安排部署,自治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于2022年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宣传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宣传内容
系统宣传解读法规政策。以解读《办法》为纲,系统宣传解读《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保局令第4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49号)《自治区医保局 公安厅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2〕19号)等法规政策,发放宣宣传物品,播放宣传动漫视频。
展示工作成果。(1)宣传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及各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充分展示近年来全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2)深入街道、乡镇、村居、社区,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现场咨询,与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
(3)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分级分类培训。通过现场培训、“云课堂”、“微视频”等方式,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全覆盖。
(1)自治区医保局统一组织对医保部门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经办机构人员的培训。
(2)各市、县(区)医保部门负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要组织举办培训班,采取权威解读、邀请专家授课、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
(3)各地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医保、医师进行系统培训,切实做到分级全员覆盖。在培训中要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征集执法案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畅通举报渠道。多种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激发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科学设置举报投诉箱、举报投诉电话,注重保护举报投诉人的隐私。自治区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951-5166031;0951-8236517。
全区宣传形式
1. 印制海报折页 2.广播电视报刊宣传 3.官网、微信公众账号
4.公交移动平台展播 5.开辟网站专栏 6.播演动漫视频 7.制作微电影 8.召开启动会议 9.LED、户外移动电视展播
10.自播平台或抖音账号 11.挂号自助缴费机 12.进社区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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