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医疗“三重保障”托住城乡居民稳稳幸福

发布时间: 2022-11-22      来源: 宁夏日报客户端      字体【,,

如果没有医保,根本没有机会去北京看病。”11月18日,阳光洒照在大地上,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张易村沐浴在冬日暖阳下,一派静谧祥和。75岁的村民王占付坐在村口,向村民讲述自己治病经历。

王占付是脱贫户,今年突发疾病,转院到北京治疗,医疗费16.7万余元。“5月出院时报销了14.9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报销12.6万余元、大病保险报销1.62万元、医疗救助报销7095元。”王占付掰着指头一项项计算。


“看这么大的病,我只花了1.8万元,相当一头牛的钱,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王占付说起看病经过,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王占付又是村里低保户,今年缴费60元,“花小钱”解决了“大忧愁”。

“老叔红光满面,恢复不错呀。”“恢复好得很。”张易村党支部书记张金河上门了解王占付康复情况,两个人一见面就聊了起来。“治疗前躺在床上,无法下地。现在又能转悠了。走,到家里喝罐罐茶走。”王占付拄着拐杖站起来,笑着邀请张金河。

“党的政策真是好,我们这些老人享福了!”走进暖和的屋子,几人围坐在火炉旁,喝着罐罐茶,发出赞叹声。

今年,固原市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不断提升医保制度普惠性、基础性、托底性保障效能,减轻基层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为了做到医保重点对象应参尽参,医保、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排查,确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易致贫、已脱贫人口等人群100%参保。


与此同时,医保部门坚持关口前移、提高预警标准,落实好筛查参保群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合规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的基础上提前预警,每月及时将筛查出的信息数据向乡村振兴、民政和乡镇反馈,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对就医负担重的家庭实施精准帮扶,做到应帮尽帮。

优化完善政策,将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85%逐步调整至87%,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两病”起付线以下费用给予50%报销,将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52元调整提高至62元,报销比例普惠性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各项医保待遇应享尽享。

加强门诊大病患者的发现与管理,由各县区和各乡镇对常住人口,特别是脱贫户、“三类监测”人群门诊大病办理情况进行排查,将糖尿病、高血压“两病”门诊大病办理权限下放至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民生服务中心,方便群众能够就近办理,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今年,固原市共资助44.79万参保人1.08亿元,确保各类医保重点对象应参尽参,全市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达75%以上。脱贫户马德勋因病在西安就医,住院发生总费用11万多元,医保报销8.7万元,个人支付2.25万元;脱贫户高兵因病住院发生总费用6.5万元,医保报销4.76万元,个人支付1.7万余元。

固原市还通过开展区域点数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落实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各类政策,通过“一站式”结算平台,及时报销患者医疗费用,不断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宁夏日报记者 剡文鑫)


上一篇: 第七批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 在我区落地执行,60种药品平均降价48%

下一篇: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综合政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