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发力”持续推进异地就医提质扩面

发布时间: 2023-01-13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2022年,自治区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异地就医工作部署,聚焦重点工作落实,在广覆盖、扩范围、通流程三个方面持续发力,着力破解异地就医“跑腿”“垫支”难题,全面提升群众异地就医经办服务水平和就医结算效率

一是在“广覆盖”上持续发力,推进异地就医高效持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推动区内普通门诊和定点药店全区互认,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509家医疗机构纳入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同时将符合条件的351家医疗机构纳入住院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国家异地就医小程序备案,同时在固原市试点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服务。取消区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实现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取消城镇职工个人账户跨省备案手续,做到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就医结算全国“漫游”取消区内转诊转院,通过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和同病同价等医保支付改革引导群众合理就医。截至2022年12月末,宁夏作为参保地,跨省直接结算13.3万人次,医疗总费用6.33亿元,医保基金支付4.43亿元;作为就医地,跨省直接结算5.75万人次,医疗总费用5.04亿元,医保基金支付2.77亿元。

二是在“扩范围”上持续发力,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便捷化”。2021年以来,自治区医保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有关要求,先后印发了《宁夏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3年)》《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通我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开展门慢特病治疗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新增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37家,所有统筹地区实现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每个市(县)至少有一家普通门诊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至少有一家门诊慢特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确保可以为异地来宁参保人员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截至2022年12月末,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88129人次,总费用3028.34万元,基金支付1431.37万元;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704人次,医疗总费用80.32万元,医保基金支付64.65万元。

三是在“通流程”上持续发力畅通结算渠道“一体化”。巩固提升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成果,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区内结算范围由住院扩大至所有险种类别,生育津贴实现院端“一站式”申领落实医疗保障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先后印发《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宁夏医保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宁夏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文件,积极与国家医保局、自治区政务改革办和局信建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医保政务事项跨省通办信息系统,通过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医保APP、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厅和我的宁夏APP等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8项医保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目标要求,全力做好国家政策本地化完善实施,扩大异地就医备案、定点医药机构和结算范围,提高异地就医待遇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上一篇: 宁夏“五举措”做好2023年度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下一篇: 保障人民健康,增进民生福祉,宁夏医保时刻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