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分娩镇痛纳入医保 切实增强产妇生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布时间: 2025-12-18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躺在产床上的王女士在无痛分娩技术的帮助下,用比预想轻松得多的方式迎来了新生命的诞生。而更令她感到温暖的是,这笔减轻她巨大痛苦的费用现在可以由医保基金支付了。分娩镇痛自今年9月1日起纳入医保诊疗服务项目目录,是宁夏出台的医保系列惠民政策之一,可有效减轻产妇分娩痛苦和经济负担。

一、政策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明确“将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技术、无痛分娩等项目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国家医保局已印发包括分娩镇痛项目在内的产科立项指南,促进各地医疗服务项目统一规范。这表明在全国范围内,分娩镇痛纳入医保已成为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趋势。宁夏医保局将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直接回应了产妇对分娩过程中减轻疼痛的迫切需求,使医疗服务更加科学化、人性化。

二、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一是政策执行时间明确。落地实施产科等7类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将分娩镇痛项目正式纳入医保诊疗服务项目目录。

二是政策衔接顺畅。做好与住院生育费用报销的衔接,明确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或在自治区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规定报销生育分娩医疗费用时,医保目录内明确“限生育”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可按规定由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三是待遇保障完善。进一步强化了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自2025年11月1日起,参加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含妊娠28周及以上住院终止妊娠)医疗费用,均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四是支付改革增效。要求各地级市同步完善预算管理、支付配套等机制,参照国家技术规范及DIP2.0版病种目录库,合理确定本地相关病种的结算范围及分值。探索将分娩镇痛技术等作为分组或调价的考量因素,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病种目录。确保自2026年1月1日起,住院分娩、住院终止妊娠医疗费用全面按照DIP规则进行付费结算,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能。

三、实际成效与影响评估

政策实施以来,已有众多产妇从中受益。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15日,宁夏全区已有67家医疗机构开展此项业务,3883人次享受分娩镇痛报销政策,累计报销金额达226.3万元。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宁夏在减轻生育家庭经济负担、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上一篇:

下一篇: 宁夏医保局党组传达学习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 锚定“十五五”开局谋实医保惠民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