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93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5-23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就自治区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当前,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弱已成为制约分级诊疗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鉴于此,建议严格落实《“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从人才培养、医疗服务、医院建设等方面出台激励机制,增强职业吸引力,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扎实推进“健康宁夏”建设。

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按照职能分工,加强与卫健、药监等相关部门联动,将医院绩效管理与医保支付管理指标相互印证、相互衔接、相互监督,发挥好医保对医疗服务和医药市场健康发展的牵引作用,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实现患者治疗有保障、医院发展有动力、基金支付有效益三方共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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