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33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5-23      来源: 宁夏医疗保障局      字体【,,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局:

现就张杰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 关于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统一招标文件范本问题

根据国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主要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我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一直以来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组织实施,不存在招标代理问题,招标文件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药品采购交易处负责制定和发布,招标文件有相对固定的模式和范本。从2001年11月开始,为规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原国家卫生部制定印发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文件范本(试行)》,为我区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制定提供参考范本。

二、 关于信息共享问题

2019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进我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整合升级建设,并经自治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三部门多次协商,将原属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宁夏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交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与招标平台整合,提供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入库、监管等全过程服务。通过平台整合升级建设,逐步实现与药品和医用耗材监管部门、医药机构、生产配送企业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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