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3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8-29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顾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方面

目前我区经国家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机构共2家,分别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和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主要可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随着2家机构生殖中心专业力量的壮大和医疗技术的提高,目前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冷冻胚胎移植、供精人工授精和夫精人工授精妊娠率分别为47.14%、39.54%、27.06%和18.75%。年门诊量均已达9万人次,年接诊病例数均在1000例以上,门诊次均费用500元左右,住院次均费用9000元左右,人均每一周期辅助治疗费用3万元左右,部分患者根据病情需要进行多周期治疗。

二、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方面

医保部门始终高度重视人口问题,目前已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如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升了部分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2022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立足“保基本”的定位,在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逐步把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函》,原则同意北京市将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关于农村低收入、失独等困难家庭辅助生殖医疗保障方面

2022年,我区印发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在支付标准方面,明确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平均9000元降低至3000元、年度最高救助标准统一提高至16万元,将低保边缘人口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起付标准分别由2万元、3万元降低至3000元、7000元。在保障范围方面,将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边缘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5种9类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资助参保缴费104万人。今年争取中央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85亿元,较上年度净增加3008万元,为防贫减贫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随着辅助生殖技术项目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包括农村低保、低收入等家庭的困难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将得到有效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根据医疗机构的申报,经受理筛选、专家遴选、基金测算和会议审定等程序,逐步将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按程序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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