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49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8-29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马如林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救助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现行医疗保障政策措施

(一)个人参保缴费补助政策。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属于三级中度残疾的,政府予以定额资助250元,个人缴费100元;属于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的,政府予以全额资助350元,个人不缴费;属于其他困难人员的,按照困难程度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

(二)参保患者的医疗待遇保障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以收定支、保障基本、收支平衡的原则筹资,实行医疗风险共担、基金共济的原则,医疗费用采取医保报销占大头、个人负担占小头的保障方式。一是门诊医疗费用保障,主要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重点解决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达不到500元的轻症患者和超过500元且需长期用药的重症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二是住院医疗费用保障,主要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平均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3%左右,困难救助对象报销比例可达76%左右。

二、建议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应管尽管。按照二十大报告要求,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议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加快评审认定,符合办理残疾证的,加快办理,及时将信息提供民政和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资助对象分类纳入医保,确保不漏一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符合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助;不属于困难补助对象的,由自治区残联牵头筹措资金予以补助。

(二)进一步健全精准及时的信息互通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建议卫健部门协调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汇总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详细信息,以便医疗保障部门精准了解其参保、就医等情况。

(三)进一步建立全社会多层次联合救助机制,实现应救尽救。按照二十大报告要求,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议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部分,由民政、残联、社会救助或慈善捐助等给予救济。

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实现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享尽享、应保尽保、应治尽治”,助力平安宁夏建设。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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