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35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9-09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现就《关于关爱残障人士,助力提高我区人均预期寿命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1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明确健康体检、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等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项目因此根据目前国家法律和政策文件规定,听力残疾人婚前和孕前基因检测等项目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另外,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并通过门诊按人头付费,部分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措施激励家庭医生和参保人进行的健康管理工作,不宜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包括健康体检等非治疗性的、预防筛查的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深化医改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进行统筹考虑和深入研究,共同完善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卫生制度。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6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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