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30号 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9-09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就民盟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促进我区灵活就业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区在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基金统一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下,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统一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提高了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于新业态劳动者群体,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医保经办服务方面,全面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现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出件”,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不断丰富办事渠道,群众不但可以线下在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业务,也可通过宁夏医保公共服务“个人网厅”、我的宁夏APP、宁夏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实时交互、参保缴费无缝对接,实现了参保登记“全区通办”“跨省通办”,不断提升规范化、便民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政策及经办服务宣传力度,调整优化参保缴费流程,畅通医保网厅、基层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渠道,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工作,探索同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参保机制。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6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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