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34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9-09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自治区民政厅:

现就关于加快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根据《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工作清单2023年落实情况及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我局立足于“保基本”的功能定位,严格落实相应工作职责,持续完善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价格政策,并按照国家部署和自治区的推进计划,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区落地实施,切实助力我区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动我区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531日    


上一篇: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7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下一篇: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30号 提案协办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