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马瑞霞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大病防治体系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促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我局联合自治区卫健委印发了《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地级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在全区14个试点县区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明确了市级医保支付方式和县域医共体总额确定规则和年终清算的衔接机制,推进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县域医共体支持政策,促进形成上下联动、高效便捷的重大疾病诊疗体系,改善患者生存质量,提高居民人均预期寿命。
二是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先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从医保定点准入、协议管理、项目支付和经办服务等方面,系统性的规范了“互联网+”医保政策体系。着力在医疗机构打造线上线下充分融合的医保便民支付体系,包括挂号、就诊、取药、取报告和结算在内的全流程医保便民服务场景。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