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宁夏区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解决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工作推进情况
感谢您对我区医药招采工作的关注与建议,提案所述内容及现实情况准确,提出的建议契合我区目前工作推进需要。作为医保部门,赞同提案建议,结合国家医药招采各项任务及招采子系统应用等工作要求看,医保部门负责医药招采工作、使用医保招采子系统更加利于推进工作的统一协调,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与落地实施,更加便于开展医保大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和政策制定。我局正按照建议内容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加快工作进度,有力推进提升医药招采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医药招采体制机制顺畅。为进一步顺应国家医保医药招采事业发展需求,理顺体制机制,2024年伊始,我局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过多方调研了解,形成统一意见和工作汇报,分别向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和自治区党委编办汇报请示沟通,并在2024年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开展医保局巡视时,进行了专项巡视调研汇报。此次提案答复办理工作中,自治区党委编办作为协办部门。提出了“我区将药品耗材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其历史背景。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方面,我区医疗保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服务职责划分比较清晰,管办分离体制健全,防腐监督体系完善……”等协办意见。然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1551号),药品和耗材交易未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从国家医保局推动医药招采体制机制建设及工作要求看,均建议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与国家医保局相对应的价采中心,理顺工作机制。现全国有19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集中采购职能是由医保部门管理(其中5个地区为2021年后成立划转建立),平均工作人员20人;2024年有2个省份新获批建立医保局价采中心。
二是开展招采平台功能比对,推进招采子系统应用。我局已按照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框架完成了招采子系统基线版功能模块部署。为推进招采子系统本地应用,多次会同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和信息技术公司,就招采子系统应用事宜沟通意见,对招采子系统基线版在系统设置、流程操作、功能应用等方面与现公共资源交易部门负责运维管理的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行比对,发现两个平台在功能需求、数据对接、系统改造、模块建设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因招采子系统应用需要建立在平台功能完备、数据信息准确、操作功能齐全等前提上,更多需要技术公司予以改造重建。经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沟通,该委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积极支持招采子系统本地化改造和系统功能完善等工作,实现系统数据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配合推进招采子系统的数据迁移和平台切换,实现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数据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的数据共享,保障采购平台顺利过渡。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优化药品耗材阳光挂网流程。2024年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为推进工作落实,当月,自治区医保局向药品采购机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送《关于贯彻落实医保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函》;4月1日,我局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推动医保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对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流程已进行了优化,按照国家要求,推进药耗从受理、核验至公示公布、挂网,办理时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审核未通过的产品,可在下月再次申请挂网。工作中,畅通企业挂网承诺事项的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企业申投诉,对发现价格信息申报不实的,结合实际情况和严重程度,按照国家药品价格治理要求,进行价格联动;对价格调整不到位、情节严重的,按照程序取消挂网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医保部门缺乏医药招采工作机构和人员。自治区医保局成立以来,未设立价采中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经办服务工作按照成立之初部门专题会议决定和国家医保局调研指示精神,一直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现原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局机构改革成立自治区数据中心,原该局负责医药招采工作的社会事业资源交易处的工作人员全部归属数据中心,其下属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整建制划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门来往函件多、行政成本高、政策理解不一致等问题。自治区发改委正式来函提出按“三定”职责与目前履行工作内容不符,建议将医药招标采购工作职责全部移交医保局。结合工作需求,如将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的医药招采职能移交医保部门管理,其前提是要解决医保部门招采机构和人员的问题。此项工作,更多需要自治区党委编办、发改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严重的事权和机构人员不匹配。确如您提案所述,目前医药招采工作任务量剧增,随着自治区药耗集采批次增加,药耗阳光挂网频次加大、集采常态化推进以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密集推出,改革任务异常繁重,持续推进集采扩面提质难以为继。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现有医药招采工作人员从2023年的29人减少至目前的8人(医保和公共资源部门合计),存在严重的事权和机构人员不匹配问题。2023年底以来,国家医保局在医药招采工作中新增安排部署了药品价格指数编制、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治理、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和供应情况监测、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管理、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等大量工作,上述工作大部分省份都由价采中心承担,因自治区医保局无价采中心,相应工作均由机关价采处承担。
(三)招采子系统落地应用还需协同推进。在推进我区招采子系统应用中,我区面临着不同于外省的困难。一是现运行使用的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未明确处置意见。如推进切换使用招采子系统,2019年政府投资1505.14万元、历经多次功能完善、建成运行2年多的宁夏采购平台面临停用问题,需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达成一致意见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安排下一步工作;二是现使用的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数据量庞大,管理的业务数据集2006年“医药三统一”以来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交易、配送等大量数据,数据量超过百亿条,数据迁移的匹配度、准确性及安全性等问题需要部门协同,技术支持平稳推进;三是招采子系统基线版功能模块与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对比存在部分系统功能缺失,数据接口不吻合等问题。缺失的功能模块24个;需要改造、重建或增加的功能模块34个,如启用招采子系统,本地化改造和功能优化完善的工作量较大;四是招采子系统建设未全方位启动,目前尚未开展系统建设招标,未制定建设方案,承担医药招采信息化应用工作条件不具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是争取成立价采中心。我局将结合自治区党委编办意见,积极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一方面加强与国家和外省的工作沟通,持续关注全国总体医药招采机构设置及建立情况;另一方面进一步与自治区党委编办请示沟通,考虑医药招采实际困难,调整自治区发改、医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职能职责,调整医药招采机构和人员设置,进一步理顺医保、发改、交易中心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实现行政、经办有机整合,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推进招采子系统应用。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效沟通,形成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后期运行解决的一致意见,报请自治区政府同意后,招标信息技术开发公司,对招采子系统进行模块改造及功能优化,确保各项系统功能正常运行,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后,启动平台数据切换,测试使用招采子系统。为确保工作的接续性,在医保部门未成立价采中心、机构人员缺乏的情况下,招采子系统经办服务工作仍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部门负责。因人员不足,同步考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充人员力量。为确保平台运行平稳过渡,前期采取招采平台与子系统并行的方式,先启动子系统部分核心功能应用。
三是持续做好医药挂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医保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与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协同配合,不断完善医药招标采购平台系统功能,强化企业申报产品挂网自主承诺负责制,将按月申报、15个工作日完成挂网的工作制度有效推进实施,在工作中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严格企业信用管理,提高挂网效率。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