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就《关于加快培育养老机构“医护康养”整合照护能力的建议 》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两病”患者医保政策
我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的审批权限已下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患者均可在一级医疗机构认定“两病”门诊慢特病资格。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取消了起付标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起步按50%执行,个人自付费用累计500元后分别按75%、60%报销,用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两病”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二、长期护理保险的推进情况
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和自治区推进计划,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工作,不断满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依据国家即将出台的《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精神,我局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分批实施、逐步推开的原则,拟于2026年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落地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