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就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水平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不断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药品种类。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肿瘤用药、罕见病、糖尿病、慢病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保障患者用药我区将协议期谈判药品427个,转乙类常规药品144个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全面保障患者用药需求。为了方便群众就近开药,自治区卫健委、医保局于2023年5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的通知》,明确国家和自治区医保药品目录均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并按照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其中:医保目录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估,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经医疗保障部门核准后,以适当方式将此类药品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同时,支持患者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处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算和配药,享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报销待遇,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
二、全面提升分级诊疗工作效率。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保支付对分级诊疗的引导牵动作用,着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2023年8月联合自治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医保调节作用促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继续落实住院费用差异化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进一步完善普通门诊费用差异化报销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医疗机构由原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导“两病”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和复诊延方。对居住在偏远地区的“两病”参保患者,在加强基金监管的基础上,开展所在地村卫生室允许报销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试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持续推进药品集采提质扩面。
2019年以来,自治区医保局严格落实国家集采政策,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推动药品集采工作落地见效。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435个品种药品落地,中选药品平均降幅超过50%。二是参加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坚持“应采尽采,应跟尽跟”的原则,参加广东、河南等省份牵头组织的9个省牵头的省际联盟350个药品(含中药饮片),中选产品平均降价超过40%。截止2025年5月底,我区累计执行药品集采中选品种785个,提前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的目标。通过开展药品集采,节约医药费用超16亿元。
四、全面做好短缺药异常价格处置工作。
自治区医保局严格落实短缺药品工作要求,有效促进短缺药品价格逐步回归合理。一是自2022年以来,根据国家医保局相关短缺药品的通报文件、推送数据等,严格认真核查,及时做好相关短缺药品的异常价格风险处置。二是按照国家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要求,及时将符合上传要求的127个短缺药品相关信息均上传至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耗招采”“综合监管”“挂网价格一览表”模块,保证挂网短缺药价格全国可查可比。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强化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力提升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水平。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